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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0-09-07 | News by: 读史12年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严打“双刃剑”30年
那是被后世广泛讨论、猜测甚至渲染的一场司法风暴。其影响持续至今,但诸多案件详情仍未解密。1983年由高层发动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一个广为人知的简称:严打。这场以“从重从快”为办案方针的司法运动,对当时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改变,“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国家治理方式”,并对后来的司法实践产生了深远影响。
1983年严打之后,又有1996年、2001年两次全国范围内的严打。1983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等三个重大决定,对刑法做了颠覆性修改,规定对流氓罪等十几种犯罪“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直至判处死刑”。对严打产生的问题,司法系统内部也有总结:“工作中也存在着应该纠正的问题,如对流氓罪定性不准,有的案件工作粗糙,个别区县院曾有不符合办案程序的做法和发生错案等。”
“上午10时20分许,在多辆摩托车及警卫车的簇拥下,二十多辆刑车装载着这批行将就死的罪犯,慢慢驶过熙攘的中山路,前往刑场。朱国华被反绑双手,垂头立在第十七辆车车厢的前端,身上穿的仍是那件旧灰衬衣。他那被垂披的长发遮掩着的脸毫无表情,谁也无法知道在这人生的最后道路上,他在想些什么?”

朱德家人合影,红圈圈出的为朱国华
在北京的家中,《北京铁路局年鉴》编辑部副编审陈光中翻出他30年前的日记。时光指向了1983年9月24日,星期六。上述情节来自于这一天陈光中日记的记载。这是25岁的朱国华生命的最后一天。与日记一同翻出的,还有一张朱国华当年的照片。经过岁月的沉淀后,照片有几道折痕。在1983年严打中,朱国华以流氓罪和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书称,朱国华强奸妇女8人,强奸未遂4人,玩弄妇女7人,猥亵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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