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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09-11 | 來源: 澎湃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南京21歲的女大學生小月(化名)被男友洪某等人合謀誘騙至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猛海縣殺害並掩埋。猛海縣人民檢察院通報批捕4名犯罪嫌疑人後,小月父親發聲。
9月11日晚,小月的父親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目前他對於該案件仍有兩點疑惑,即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和涉嫌罪名中的“盜竊罪”。李先生表示,目前警方尚未公布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動機及涉嫌盜竊罪的原因,他對前述內容仍不知情,“具體什麼動機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犯罪嫌疑人)盜竊了什麼東西”。
李先生稱,目前小月的遺體仍在猛海縣。他希望能從重、從嚴、從快地懲治犯罪嫌疑人。“只要案情真相大白了,我肯定盡快把我的女兒接回來”。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9月11日晚,雲南省猛海縣委宣傳部官方公眾號發布猛海縣人民檢察院通報,9月1日,猛海縣公安局以[海公(刑)提捕字〔2020〕23號]提請批准逮捕書,將犯罪嫌疑人洪嶠、曹澤青、張晨光、祁文強涉嫌故意殺人、盜竊罪壹案移送猛海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本院受理後,於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嶠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澤青、張晨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文強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
雲南省猛海縣公安局8月4日通報,李某月從江蘇南京到達雲南猛海後去向不明。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前往猛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案件回顧:
嫌犯由3人增加至4人!南京女大學生被害案新進展
對於南京失聯女大學生被男友等人殺害壹案,雲南西雙版納州猛海縣委宣傳部9月11日晚間發布消息。
據通報,2020年9月1日,猛海縣公安局以[海公(刑)提捕字〔2020〕23號]提請批准逮捕書,將犯罪嫌疑人洪嶠、曹澤青、張晨光、祁文強涉嫌故意殺人、盜竊罪壹案移送猛海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
猛海縣人民檢察院受理後,於2020年9月4日對犯罪嫌疑人洪嶠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曹澤青、張晨光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對犯罪嫌疑人祁文強以涉嫌盜竊罪批准逮捕。
南都記者此前報道,失聯女生李倩月生於1998年,小區監控視頻畫面顯示,李倩月於7月9日10時42分獨自壹人離開所住小區,當晚21時16分到猛海縣興海檢查站,之後便再無線索。
8月4日晚,雲南省西雙版納州猛海縣公安局發布通報,已發現李某月屍體,系其男友伙同他人將其誘騙至猛海郊外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8月3日,猛海警方會同南京警方在南京市將李某月洪某、張某光(男,21歲,江蘇宿遷人)、曹某青(男,20歲,江蘇南京人)等犯罪嫌疑人抓獲,並於當日在猛海縣城郊外山林中找到了被掩埋的李某月屍體。
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洪某與張某光、曹某青在南京合謀,張某光、曹某青前往猛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
采寫:南都記者 詹晨楓
案件回顧:
女大學生被騙至雲南殺害 男友與另2名嫌犯關系曝光
近日,南京壹女大學生李某月在雲南省猛海縣境內失聯,引發輿論廣泛關注。8月4日晚間,猛海警方發布通報稱,李某月的男友洪某(男,24歲,江蘇南京人)等有重大作案嫌疑。通報稱,洪某與張某光(男,21歲,江蘇宿遷人)、曹某青(男,20歲,江蘇南京人)在南京合謀,張某光、曹某青前往猛海縣於7月9日晚將李某月誘騙至該縣城郊外的山林中殺害並埋屍。新京報記者調查發現,洪某和張某光疑為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曹某青和洪某同為水彈槍(壹種可發射軟質吸水凝膠子彈的玩具槍)愛好者。
有網友爆料稱洪某為水彈槍愛好者,新京報記者在南京某水彈槍論壇聯系了多位網友,並與其中壹人王梁(化名)取得聯系。8月8日晚間,新京報記者見到了王梁。王梁稱,自己是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2013級學生,洪某和自己是校友,在校期間,贰人因同為軍事迷、愛好水彈槍而結識。
王梁表示,此案另壹嫌疑人張某光也是江蘇海事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是洪某的“小弟”,在校期間經常和洪某“混在壹起”,而第叁名嫌疑人曹某青和洪某為同壹水彈槍俱樂部朋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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