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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0-04 | 來源: 鳳凰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美國當地時間 9 月 29 日,馬薩諸塞州普利茅斯最高法院,正式下達了對華裔弗朗西斯 · 蔡的無罪宣判。弗朗西斯因為被控壹級謀殺罪和縱火罪在 2003 年被捕,2011 年定罪。被捕時她年僅 17 歲。17 年監獄生活後,她終於等到了洗清罪名的壹天。
法院的無罪判定,使得弗朗西斯成為馬薩諸塞州歷史上,第壹個被裁定有罪之後,又被宣判無罪釋放的有色人種女性。

(左)被捕時的弗朗西斯,17 歲 (右)獲釋後的弗朗西斯,34 歲
案情 180 度大扭轉,源於當年負責該案檢察官的帶有嚴重種族歧視言論的曝光,以及新證據的浮現。
17 歲少女,被控縱火謀殺雙親
2003 年 4 月 17 日,弗朗西斯還是壹名 17 歲的高中畢業生,災難從天而降,弗朗西斯家突發大火。消防員趕到現場時,弗朗西斯的父母已經葬身火海。父親吉米 · 蔡和母親安妮 · 蔡,分別是來自香港和越南的移民。
當時消防員救出了 17 歲的弗朗西斯,還有她 16 歲的侄子肯尼斯 · 蔡。肯尼斯是弗朗西斯同父異母哥哥的兒子,4 年前從香港來到美國和弗朗西斯壹家壹起生活。災難接踵而至,弗朗西斯在失去雙親和無家可歸的同壹天,她被當地警方逮捕,隨後被指控壹級謀殺罪和縱火罪,因為警方在現場發現了人為縱火的痕跡,同時作為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還有肯尼斯。

《布洛克鎮企業報》:2003 年 4 月 18 日,警員在案發現場取證。
根據當地媒體的報道,在隨後漫長的警方審問過程中,弗朗西斯表示她並不清楚起火的原因是什麼,但警方稱弗朗西斯曾經在審訊時,承認自己與縱火有關,但隨即又推翻了自己的說法。
案件提交法庭審理後,由於陪審團意見不壹,前兩次審判都沒能得出結果。就在案件僵持不下的時候,弗朗西斯的侄子肯尼斯同意做檢方污點證人以求換得法庭的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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