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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0-22 | 來源: DeepTech深科技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谷歌 | 字體: 小 中 大
讓巨頭公司們聞風膽寒的《謝爾曼法》現在劍指谷歌,盡管 “Don't be evil”(不作惡)是其座右銘。
10月20日,美國司法部正式對谷歌提起訴訟,指控其非法壟斷搜索和廣告市場,該案會成為有史以來針對壹家科技巨頭進行的最雄心勃勃的反壟斷訴訟之壹。
起訴文件中重點提到:“無數的廣告商必須向谷歌搜索廣告和壹般文字搜索廣告支付費用;美國消費者被迫接受谷歌制定的政策、隱私慣例和個人數據使用權利;擁有創新業務模式的初創公司也無法擺脫谷歌制造的壟斷陰影。”美國司法部官員強調了谷歌對搜索市場的控制規模和力量。
“根據傳統的反托拉斯原則,谷歌的行為是非法的,必須予以制止,谷歌擁有或控制搜索分銷渠道,約占美國普通搜索查詢市場的80%。” 司法部技術高級顧問瑞安肖爾斯(Ryan Shores)說。“我們正在要求法院打破谷歌在搜索分配方面的控制力,以便能夠保持市場競爭和創新。”
谷歌方面否認這些指控,堅持認為其在搜索市場的份額之所以如此高,是消費者自然選擇的結果。“今天司法部的訴訟存在嚴重缺陷,人們之所以選擇谷歌,不是因為他們被迫選擇,而是因為找不到更好的替代品。”
目前,針對谷歌的訴訟已匯集了司法部和11個州檢察部門的全面調查力量,谷歌之前也曾面臨過幾次反壟斷起訴,但規模從未如此之大。上壹次史詩級的反壟斷訴訟,是在20余年前針對微軟,史稱“合眾國訴微軟案”,從1990年開始展開調查,到1998年美國司法部部長和20個州的總檢察官對微軟提出反壟斷訴訟,直至2002年才達成和解。
“合眾國訴微軟案” 曾險些把微軟公司拆分,但該案也徹底改變了全球軟件產業的商業模式,針對谷歌的歷史性訴訟,又會面臨怎樣的裁決走向?對谷歌的訴訟會讓科技生態變得更好麼?壹場歷史性的司法對壘已經蓄勢待發。

圖|微軟創始人比爾蓋茨和谷歌現任 CEO 桑達爾皮查伊
64頁訴訟,細數谷歌之 “寡”
面對反壟斷調查,谷歌可謂是常客。最重要的壹項調查於2013年結束,當時谷歌被迫更改了 AdSense(廣告投放)政策,以解決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壹項調查,從而避免激起更大的法律訴訟。谷歌還面臨過來自歐盟監管機構的壹系列罰款,包括對其 AdSense 政策的罰款15億歐元,對 Android 捆綁軟件的罰款43億歐元,以及谷歌在搜索中操縱購物搜索結果被罰款24億歐元。
在今年7月份的國會技術反壟斷聽證會上,矛頭指向蘋果、谷歌、Facebook 和亞馬遜。當時,谷歌 CEO 桑達爾皮查伊(Sundar Pichai)為公司的壹系列行為進行辯護,稱這是對服務用戶的更廣泛承諾的壹部分。皮查伊表示:“當我運營公司時,我真的專注於為用戶提供他們想要的東西。且我們以最高標准行事。”
盡管如此,64頁訴訟還是細數了谷歌的各種 “不正當” 行為。這份訴訟狀開篇拾余條內容詳述了谷歌 “罪狀”,大概如下所示:
20年前,谷歌以創新的互聯網搜索技術崛起,成為硅谷寵兒。如今卻已成為互聯網壟斷的 “守門人”,也是世界最富有的公司之壹,市值達1萬億美元,年收入超1600億美元。但多年來,谷歌壹直采用反競爭策略來維持和擴展其在通用搜索服務、搜索廣告和通用搜索文字廣告市場上的壟斷地位,穩固其商業帝國基石。
與許多其他業務壹樣,通用搜索引擎必須找到通往消費者的有效途徑才能成功。如今,壹般的搜索引擎主要分布在移動端(智能手機和平板電腦)和 PC 端(台式機和筆記本電腦)。在過去的拾年中,移動端搜索業務迅速增長,超過了計算機上的搜索范圍,已成為美國搜索分發的最重要途徑。-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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