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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0-30 | 來源: 重案組37號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謝芳回憶,直到2019年6月29日晚間,涵涵遭到郭某牛毆打,後趁其不備逃出門,向鄰居求助並報警。他們連夜趕到蕪湖,處理到次日凌晨。當時,涵涵和郭某牛簽署了民事調解書,承諾不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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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你來接我吧。” 謝芳接到女兒的電話,還沒來得及回復,對方就已掛斷。
這是謝芳和女兒的最後壹通電話。
去年9月19日,19歲的安徽工程學院大贰學生涵涵,在學校附近被殺。案發就在電話後的10多分鍾裡,嫌疑人則是現年35歲的該校老師郭某牛。
案發前,兩人有過短暫的情侶關系。涵涵曾遭遇郭某牛毆打,她報警並提出了分手。此後,郭某牛想與涵涵復合未果。
10月30日,案件在安徽蕪湖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郭某牛被控故意殺人罪。
涵涵壹方的代理律師表示,庭審持續3個半小時,郭某牛沒有認罪。“他不承認故意殺人,只說自己最多是傷害了(涵涵),也沒有悔過的意思。”案件當庭未宣判。
“殺人償命,希望判他(郭某牛)死刑、立即執行。”謝芳說,這是家人壹直以來的訴求。

▲被害人涵涵生前照片。受訪者供圖
大學老師被控殺害女學生
10月30日,因涉嫌故意殺人罪,35歲的郭某牛在蕪湖中院受審。
起訴書顯示,被害人涵涵系安徽工程大學2018級學生,郭某牛則是該校教師,博士研究生學歷。2019年上半年,他擔任涵涵的馬克思主義原理課程老師。
去年4月,涵涵和郭某牛成為情侶。但雙方因感情不和,在戀愛兩個多月後便已分手。此後,郭某牛希望與涵涵復合未果。
關於案發過程,起訴書中提及,去年9月19日15時35分,郭某牛攜帶壹把匕首在校園內等待涵涵下課,並尾隨其至學校小北門外。涵涵欲坐出租車離開,見郭某牛追來,便向馬路對面跑去。郭某牛追至馬路中間,持匕首向涵涵頸部、胸腹部等部位連刺數拾刀。
案發後,警方接到報警到達案發現場,將自殺未遂的郭某牛控制,涵涵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經鑒定,涵涵系被他人持銳器刺戳全身多處,致左頸總靜脈破裂,肺、肝、腎等多髒器破裂引起大出血死亡。
被害人代理律師樊颙在代理意見中提到,郭某牛已於2012年結婚,在追求涵涵時刻意隱瞞了自己已婚的事實。郭某牛的聊天記錄顯示,分手後,他仍然窺視著涵涵的資金和消費隱私。案發前,郭某牛購買刀具並藏匿於家中,這把刀屬野外求生刀。
檢方認為,郭某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當庭否認故意殺人
30日下午,涵涵的代理律師樊颙告訴新京報記者,庭審過程持續叁個半小時。
樊颙透露,今日庭審的合議庭由7位審判人員組成,而不是平常的3人,可以看出法院對此案的重視。涵涵父母都有出庭,但郭某牛壹方無家屬到場。
“庭審過程蠻激烈的,因為被告人做了否認指控的辯解,他拒不承認故意殺人,只說自己最多是傷害了(涵涵),也沒有悔過的意思。” 樊颙說。
據樊颙介紹,郭某牛在法庭上供述稱,傷害涵涵的那把刀本是用來自殺的,“他說(案發)當時,自己沖向涵涵是要自殺給她看。”其辯護人提出,郭某牛或涉嫌故意傷害罪,但郭某牛患有精神疾病,不應承擔刑事責任。-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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