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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圖片來源:unsplash @andrewwelch3
(加西網綜合)蒙特利爾市公布了壹項新的“多元化大都市”條例,旨在增加人們獲得經濟適用房的機會。
新版本的法規將迫使希望在特定的地區建造伍個或伍個以上單元的住宅的開發商需要與市政府達成協議。要獲得建設許可,他們需要通過建設、出售土地或作出財政貢獻,為社會、經濟和家庭住房供應做出貢獻。
蒙特利爾市長瓦萊麗·普蘭特(Valerie Plante)在周肆的新聞發布會上說:“如果我們想讓更多的家庭搬到蒙特利爾來,我們就需要確保有適合他們的住房供應。”
“COVID-19危機打擊了最脆弱的人群、家庭和中等收入家庭,特別是那些想在蒙特利爾擁有房產的人。有了這些為多元化大都市而制定的規章制度,我們就有能力在蒙特利爾的任何地方建立壹個友好的生活環境,那裡的住宿價格合理,家庭也有能力安頓下來。”
為了確保新版細則對房地產開發商不會太苛刻,這些要求將適用於城市的特定領域。該版本稱,可負擔計劃也將逐步應用,新版本細則將於2021年4月生效。
“蒙特利爾的建築必須多樣化,以滿足每個人的需求,”蒙特利爾市負責住房事務的執行委員會成員羅伯特博德利(Robert Beaudry)在新聞稿中說。他說:“我們已注意到蒙特利爾公眾咨詢辦公室的建議,亦已聽取建造業的關注。”有了這個新版本的規定,我們在社會、經濟和家庭住房需求與私人市場的自然發展之間取得了平衡。”
該報告稱,該計劃將通過每年建設600套社會住房和500套家庭住房(按市場價),確保正在改造的社區的多樣性。
“該規定還將創建壹個新的杠杆,以保護旨在維持可負擔租金的舊租賃房產,”新聞稿稱。
該細則是在2019年秋季OCPM進行公眾咨詢後出台的。按照城市規劃的慣例,第贰次咨詢與OCPM分開進行。這次磋商將是最後階段,定於11月18日至12月7日進行,有待市議會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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