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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19 | 來源: 環球時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周星馳 | 字體: 小 中 大
香港知名藝人周星馳被前女友於文鳳追討7000萬港元投資傭金壹案,18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引發港媒關注。
於文鳳通過資深大律師袁國強表示,於文鳳和周星馳在1997年至2010年戀愛,於文鳳在美國大學修讀商業課程,其父更是香港建設創辦人,她對基金管理及建築均有深入認識。而周星馳專注於電影事業,雖成立公司,但不負責日常營運。2002年,周星馳與於文鳳簽署協議,於文鳳擔任其公司財務顧問,月薪2萬港元,雙方在同年聖誕節商談後達成於文鳳分成10%的協議,投資產品包括多只基金和房產,周星馳至今仍拖欠7000多萬港元。

▲港媒報道截圖
代表周星馳的資深大律師則否認周星馳在2002年協議同意分配10%的投資利潤給於文鳳。他稱,兩人2002年在寓所共度聖誕夜時,周星馳提出給對方10%的投資利潤,這筆錢充其量只是饋贈,且是周星馳熱戀時的“情話”,並非商業決定,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約束力。周星馳壹方還質疑,於文鳳工作3年後於1997年與周星馳墜入愛河,並未在她父親的公司工作,投資經驗和能力成疑。相反,周星馳在1996年之前就有房產投資經驗,且有豐厚本金,較前女友更有投資能力。律師還提到,於文鳳在接手周星馳的投資事務後,在股票等范疇虧了周星馳1300萬港元,但原告對此避而不談。
此案開庭前有港媒分析稱,近些年轉戰幕後的周星馳拍攝的6部電影總票房高達79億港元,其中最賣座的以《美人魚》全球票房超過40億港元。然而近日因與電影投資者“對賭協議”失利,再加上《美人魚2》受疫情影響推遲,有傳言稱投資者采取法律行動追討欠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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