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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1-21 | 來源: 紅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1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大連10歲被害女孩王某家屬處獲悉,行凶男孩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於11月20日結束第贰輪拍賣後,仍無人出價,已流拍。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11月3日,蔡某某父母名下房產第壹輪司法拍賣結束後無人競拍,隨後在11月19日發起贰輪拍賣,由此前114.34萬元的價格降至100萬元。

↑目前蔡某某父母名下房屋的拍賣狀態 圖據京東拍賣
“贰次流拍是我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無論如何我都不會要這個房子,這輩子我都不會住進去。”王某的母親賀某玲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房屋無人拍賣後,其律師便與法院溝通是否有其他解決方式,如果沒有其他方式,她希望能繼續拍賣。
“價格我還可以降,誰都可以來買,只要在我能接受的價位,但是我是不會要這個房子的,我女兒在那裡出的事,我不想看到這個房子,更別說讓我接手這個房子。”她說。

其代理律師田參軍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與法院商量的意見是准備折價變賣,但最終還沒下結論。“其他的解決方式就是以物抵債,但是家屬是無法接受的,之前兩次拍賣效果不佳,折價變賣不會走公開程序,可私下與法院交易,具體價格看對方出價,商量著來。”
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19年10月20日,大連13歲男孩蔡某某在家中將10歲女孩王某殺害,並拋屍灌木叢。因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警方對蔡某某實施收容教養,期限為3年。隨後,遇害女孩家屬對蔡某某及其父母提起民事訴訟。

↑法院判決書
2020年8月10日,該案在大連市沙河口區人民法院復庭宣判,判決結果顯示被告蔡某偉、莊某傑(男孩父母)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在遼寧省級平面媒體上向原告王某章、賀某玲(被害女孩父母)公開賠禮道歉;被告蔡某偉、莊某傑於判決生效之日起拾日內賠償原告王某章、賀某玲合計1286024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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