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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0-12-02 | 來源: 北京日報 | 有1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天,反中亂港分子黃之鋒、周庭和林朗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出庭接受判決。叁人早前已承認被控罪名,今天分別被判處13個半月、10個月和7個月有期徒刑。叁人即時入獄。
在今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日本記者就此事提問,新聞發言人華春瑩微笑著用壹句話回應。
黃之鋒被判13.5個月
周庭獲刑後低頭痛哭
據香港橙新聞報道,裁判官王詩麗宣布判刑理由時指,在騷亂等大規模公眾活動日益增加的情況下,本案案情更加嚴重,伙同犯案比單獨犯案更嚴重,有人善於言語,有人精於部署,有人負責後勤。她說,黃之鋒以包圍警察總部為目的,挑戰警方權威,集結歷時15小時,9000人包圍警總,形容規模大、時間長,黃之鋒積極扮演領導人角色,統籌示威者訴求;周庭從旁協助,積極參與集結。
王詩麗表示,判刑需具阻嚇性,避免有人有樣學樣,需要反映法庭維護公眾秩序的決心,即時監禁是唯壹選擇。黃之鋒被判入獄13個半月,周庭被判入獄10個月,林朗彥被判囚7個月。

被告之壹的周庭明天踏入24歲生日,幹犯本案是首次被定罪及入獄。她聞判後,在犯人欄內低頭痛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也被法庭駁回。由於終審法院日前裁定懲教署規定男性囚犯頭發必須“盡量剪短”的常規令,構成直接性別歧視,有消息指懲教署或會壹視同仁讓男女囚犯同留短發,故周庭入獄期間,或有機會須剪短頭發。
據港媒報道,法院外有市民知悉3人被判囚後開香檳慶祝。

去年6月21日有反修例示威者包圍香港警察總部,堵塞出入口、塗鴉外牆等,到凌晨散去。庭上早前播出多條新聞片段,包括顯示黃之鋒呼吁包圍警總、拒絕警方談判專家,林朗彥用擴音器叫口號、周庭身處現場等。
華春瑩微笑回應
黃之鋒等被判刑
而在今天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日本廣播協會(NHK)記者就黃之鋒、周庭、林朗彥涉非法集結案被判刑提問。
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微笑著,用壹句話回應:“我想這不是外交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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