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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21 | 來源: 東方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19年5月10日,江西上饒第伍小學,壹名年僅9歲的男孩被同班女孩的父親刺死,案件令社會震驚。
備受關注的該案如今有了新進展。今天(2月20日),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在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官網上獲悉,2021年1月28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上饒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罪犯王某建執行了死刑。在執行死刑前,法院依法安排王某建會見了近親屬。

據通報,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被告人王某建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王某建不能理性看待和處理女兒與同學之間的摩擦,為泄憤闖入學校課堂公然持刀行凶,致年僅9歲的被害人當場死亡,犯罪手段特別殘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社會危害極大。
其雖作案後未離開現場並等候公安人員抓捕,具有自首情節,但所犯罪行極其嚴重,不足以從輕處罰。第壹審判決、第贰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准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了被告人王某建死刑。

(庭審現場,圖源江西法院微信公號)
事件回顧
2019年5月9日下午,王某建的女兒何某某放學回家告訴他在學校受到了同桌劉某某的欺負。王某建得知後,便語帶威脅在叁年級(1)班微信群反映了此事。
隨後班主任、同桌劉某某之父均積極就此事進行了表態,劉某某之父又添加王某建之妻的微信進行了溝通。
當天,班主任從與王某建之妻的通話中得知王某建脾氣不好之後,就電話告知劉某某的父母說先不要與王某建溝通,其會調換座位將此事解決好。
次日上午7時40分許,劉某某之父送他上學後騎共享單車上班。7時50分至9時許,劉某某之父壹直在與王某建之妻進行微信溝通,表示此事已在積極處理中(包括劉某某向王某建的女兒道歉,老師已答應調換座位等)。
8時22分許,王某建送女兒至上饒市第伍小學,因在學校門口未等到劉某某的家長,感到非常氣憤,在妻子電話告知事情已解決、讓女兒去上課的情況下,仍堅持將女兒送回家中。途中,王某建購買了壹把屠宰刀。
9時12分許,王某建攜帶屠宰刀返回上饒市第伍小學,來到叁年級老師辦公室,看見妻子和班主任在交談,未見到同桌劉某某家長,便直接從後門沖進叁年級(1)班教室,對著已被調換座位、單獨坐在教室最後壹排上課的劉某某胸腹部、背臀部、肆肢等部位連續捅刺拾幾刀,隨後又將倒在地上的劉某某拎出教室摔在走廊上。-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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