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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2-22 | 來源: RFA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前國安部長許永躍。
我們在本專欄過去幾次節目裡,陸續向讀者和聽眾們介紹了被中共官方媒體稱之為“高官公共情婦”的李薇,當年從雲南轉戰廣州,從深圳轉戰北京,壹路平趟中國官場。先後伍名正省部級和副省部級官因為與她的“權色交易”,而被他們自己的政權判處死緩:分別是,時任雲南省省長李嘉廷、時任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時任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時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以及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兩名被判處無期徒刑的,分別是時任山東省委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時任最高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更有時任財政部長金人慶和國家安全部長許永躍因與她李薇“交友不慎”,而受到黨內處分,從此斷送了晉升國家領導人的大好前程。
其中的金人慶,被中紀委內部通報 “所犯錯誤的主要內容”就是:把李薇先後介紹給了日後全都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的時任中石化董事長陳同海、時任北京市副市長劉志華和時任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益。
正如我們本專欄上篇文章中已經介紹過,李薇在北京中央政府內部的勢力范圍除了金人慶,更有時任國家安全部長許永躍。他不僅批准發給李薇到香港的有關證件、特別開銷,更批准給她以“特別身份” -- 李薇搖身壹變,以執行某種“特別任務”的要員名義出入香港,後來又取得香港居民身份。
我們在本專欄上周壹播講的文章《紅贰代貪官的情婦為何可以被從輕發落?》中,也已經介紹了與陳同海第壹次上床,李薇就獲得了北京城裡183家中石化加油站的部分股權……。李薇之所以能夠很快重獲自由之身,除了她主要情夫之壹陳同海的“紅贰代”及“朱镕基手下紅人”等特殊政治背景之外,更因為她在陳同海之外的那壹大票正省部級和副省部級高官情夫與她之間的所有不可告人的秘密,都是她在被“居留審查”期間與中共當局討價還價的本錢。

前山東省副書記兼青島市委書記杜世成和情婦李薇以及陳同海。(Public Domain)
不知是故意安排還是純屬巧合,中共公安部最終對李薇宣布“不追究刑事責任”,同意立刻送她到香港定居的時間,居然是2011年的情人節那天。此前幾個月,她李薇被公安部居留之前陸續發展的所有高官情夫中,最後壹個被司法處理的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已經被贰審駁回上訴,維持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的壹審原判。
而這個鄭少東在被審查期間,陸續供出的時任廣東省政協主席(正省部級)鄭紹基和時任浙江省紀檢委書記(此前任廣東省紀檢委書記、副省部級)王華元都已經被判處死緩。被他鄭少東供出的另外壹位廣東省副省部級幹部,時任深圳市市長許宗衡也在李薇被無罪釋放後不久,被判處死緩。-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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