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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31 | 來源: 網易娛樂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鄭爽 | 字體: 小 中 大

網易娛樂3月31日報道 據上海贰中院報道,2019年11月,鄭爽向靜安法院起訴,請求判令張恒歸還借款人民幣(專題)2000萬元並支付相應的逾期利息。壹審判決支持鄭爽的全部訴訟請求。
壹審判決後,張恒不服,向上海贰中院提起上訴,請求改判駁回鄭爽的全部壹審訴請或發回重審。
2021年3月31日,上海贰中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上海贰中院經審理認為,鄭爽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涉案人民幣2000萬元的交付目的為出借,張恒在壹、贰審期間提供的證據均無法對其抗辯主張作出證明或足以推翻鄭爽提供的證據,故鄭爽與張恒之間存在民間借貸關系。張恒若認為雙方存有同居關系、在同居期間還存在其他法律關系涉及經濟往來或同居期間存在有財產需要分割,可另案提起訴訟。

關於張恒上訴主張其通過為鄭爽創造財富的方式已清償人民幣2000萬元,上海贰中院認為張恒是否為鄭爽創造了財富、鄭爽是否應向張恒支付相應的報酬或分紅等與本案民間借貸糾紛並不屬於同壹法律關系,在鄭爽不予認可的情況下,不能直接與本案借款進行抵扣。故張恒的該上訴理由不能成立。
關於張恒上訴主張借款期限為拾年,上海贰中院認為在雙方均確認真實性和完整性的聊天記錄中並無借款期限為拾年的約定,且張恒在本案中抗辯人民幣2000萬元並非借款,則其不可能與鄭爽達成借款期限為拾年的約定。故張恒的該上訴理由亦不能成立。
此外,張恒還主張壹審判決程序違法,上海贰中院經審查認為所提異議均不能成立,壹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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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下午,有記者從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獲悉,日前,該院受理鄭爽訴張恒民間借貸糾紛案,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9日,又有網友爆料,張恒在與鄭爽交往期間用鄭爽的名義借高利貸,兩人不歡而散分手後,鄭爽才到法院提起民間借貸糾紛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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