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1-05-06 | 來源: 加西網 | 有18人參與評論 | 專欄: 置業須知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在BC省房地產市場交易中,難免遇到壹些奇葩的案例。

比如這位房主邁克·阿姆斯特朗(Mike Armstrong),賣房過程中不但遭遇了臨近交割日,買家卻憑空消失,房子賣不掉。還面臨被地產經紀起訴、追討傭金的尷尬境地!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遇到買家違約而取消交易的情況,賣家還需要支付經紀費嗎?
邁克·阿姆斯特朗(Mike Armstrong)和妻子在密遜東部的Errock湖邊有兩個度假小木屋。幾年前掛牌上市。

2017年的7月,壹個名為Michael Tran的買家,代表壹家名為Vans Intrust Investments的公司行事,簽訂了買賣協議,將購買阿姆斯特朗的兩間木屋。
根據協議,這個購房合約可以延期壹次,最終這個協議被延期到2018年7月交割,售價135萬。
然而,到了交割日前夕,買家竟然憑空消失。
房子沒賣掉已經夠糟心的,近日,阿姆斯特朗竟然還收到了法院的起訴,稱其拖欠當時的代理房產經紀傭金以及3年的利息,總計$70,875。
阿姆斯特朗感到拾分震驚。
於是向他的朋友保羅·科威格(Paul Cowhig)求教,科威格曾是壹名資深地產經紀、並在菲沙地產局擔任行業規范方面的專業顧問多年。
科威格表示,他從業40多年的經歷中,從來沒有聽說過房產經紀起訴賣家的案例。
然而,從行業規定來說,即使買家違約致使交易失敗,賣方代理經紀追討傭金仍然屬於合法的。
只是按照慣例,沒有經紀會這麼做。這種起訴賣家的行為拾分罕見。

-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