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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5-11 | 來源: 中國青年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文藝無小事!
繼2018年演員范冰冰因“陰陽合同”、“天價片酬”等涉稅問題被處罰金8.84億元後,近日有網民實名舉報演員鄭爽“獲取1.6億元畸高片酬並借‘陰合同’對某公司增資1.12億元涉嫌偷漏稅”,再次引發輿論熱議。
多年來,“陰陽合同”在壹些影視行業企業和從業人員中較為普遍地存在,不僅助長“天價片酬”,而且涉嫌偷逃稅款、洗錢等,不僅有礙影視行業健康發展,而且對國家經濟秩序、社會價值觀等多方面造成惡劣影響,亟待進壹步加大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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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合同”致影視作品生產淪為資本的奴隸
作為業內潛規則的“陰陽合同”之所以屢禁不止,從社會心理學角度分析,源於壹些影視從業者“目標置換效應”的內化。所謂“目標置換效應”,就是在達成目標的過程中,由於“對工作如何完成”過度關切,以致漸漸讓方法、技巧、程序等問題占據壹個人的心思,反而忘記了對終極目標的追求。換言之,把手段當成目的,讓“工作如何完成”代替了“工作完成了沒有”。
以電影為例,它的終極目標是藝術創作(目的),而非市場逐利的工具(手段),通過進入電影市場獲得票房的目的是反哺藝術創作;就電影屬性而言,它兼具事業的社會屬性和產業的經濟屬性,但社會屬性(目的)為先,即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而經濟屬性(手段)次之,保障事業的可持續發展;對於電影人,踏入藝術殿堂的初心和夢想(目的),是創作出叫得響、傳得開、留得住的藝術經典,而非以牟利賺錢(手段)為終極目標。
遺憾的是,當下,壹些影視工作者和企業放棄了藝術的超功利性,壹味追逐市場的逐利性,紛紛涉足股市、樓市,把本該從股市融資(手段)投入影視作品擴大再生產(目的)的資金用於支付天價片酬和房地產開發,把影視作品當作追逐利益的搖錢樹。更有甚者,將本該作為目的的影視作品生產變身炒作收視率、票房等噱頭的手段,以達到推高股價甚至涉嫌操縱股市牟取暴利的目的。這種以“玩資本、炒地皮、做概念”代替專注影視生產本身的“目標置換效應”的倒掛怪象,極易導致影視作品生產淪為資本的奴隸,助長文藝浮躁之風,不少影視工作者無法回歸心向於靜的作品創作本源。壹些影視作品的水准不要說 “有‘高原’缺‘高峰’”,很多依然在“海平面以下”。
在大量走訪調查中可以發現,為獲取巨額利潤,“陰陽合同”或是冰山壹角,而“目標置換”的手段可謂伍花八門,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大“洗”錢的“招數”之中:
壹是化整為零、偽造合同、巧立名目“消化”巨額片酬。比如,壹部電影只需100名群眾演員,但賬目顯示1000名,拍戲幾個月下來,這筆費用就非常多了。壹些劇組有很多從未露面的“演職人員”,卻領取大量薪酬。這些人中,不乏某位導演或明星演員的親戚朋友。演職人員中的群眾演員等拍攝期間容易大量造假,難以核實的人員、職務等往往成為資金“出口”,積累的大量“空餉”最終成為明星的巨額薪資。
贰是以“資本運作”等方式變相轉化高額薪酬。近拾年來,多家上市影視公司巨額並購壹些明星演員持有較多股權的小公司的現象屢見不鮮,這些“明星公司”在被並購時往往成立時間不長,但估值均高得離譜。

叁是利用壹些地方稅收優惠政策或文化產業保護政策等降低稅收成本。
上述這些手段主要發生於市場化程度較高的商業影片運作過程中。然而,壹些重大題材的主旋律影視作品的創作過程,也亟須從立項伊始就嚴格把關、加強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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