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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7-11 | 來源: VISTA看天下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每天工作11小時、每小時14元錢、連續夜班作業;
離崗、說笑都會被通報警告,按程序請假仍然被記為“曠工”,威脅開除學籍。
生命最後的半個月裡,湖北17歲的中專學生余某壹直過著這樣的“實習”生活。
6月25日,在看到“再曠工就開除學籍”的通報批評之後,余某從宿舍六樓墜亡。

余某生前就讀於漢江科技學校。
在百科詞條中,這所中專學校“連續拾年畢業生安置就業率達100%”,被省教委授予過“農村職業教育先進單位”。
中專學生壹般會在入學第叁年參與實習,大多由學校安排。
根據《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規定》,學校不能通過中介、代理等組織實習,不得強制學生參加,不得安排學生加班和夜班、薪水不得低於該崗位試用標准的80%。
但在這出悲劇中,余某短暫的實習生涯,似乎並沒能從這些規定中得到保護。
更悲哀的是,這樣深陷於高強度、強制性的“實習”,卻壹點聲音也發不出來的職校學生,並不只余某壹個。

01 “不實習,就開除”
截至去年底,我國壹共有1.15萬所中、高等職業學校,在校生共2857.18萬人。
像余某壹樣的中專學生有600多萬,占全國高中生數量的41.7%。
對他們來說,實習原本是接觸工作、創造社會價值的開端。
按照規定,實習考核結果會寫進學業成績裡,關聯到學生能否畢業。
但落到現實中,考核標准如何制定,考核結果公不公平,話語權都在學校手裡。
被媒體曝光的多個聊天記錄中,漢江科技學校的老師多次對學生和家長提起:“不去實習,就拿不到畢業證”;“再曠工就開除。”
據觀象台報道,班主任程某在6月1日通知家長,學校要安排學生去深圳實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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