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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8-01 | 來源: 北京日報 | 有11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吳亦凡 | 字體: 小 中 大
昨晚,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發布消息稱:針對網絡舉報的“吳某凡多次誘騙年輕女性發生性關系”等有關情況,經警方調查,吳某凡(男,30歲,加拿大(专题)籍)因涉嫌強奸罪,目前已被朝陽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偵辦工作正在進壹步開展。
記者從警方處獲悉,通報中吳某凡即是藝人吳亦凡。
人民日報、中央政法委等發聲:
法律面前沒有頂流隨後,相關話題#吳亦凡被刑拘#登上微博熱搜。@人民日報、@中國長安網、@法治日報、@中國婦女報等接連就此事發聲。@人民日報:外國國籍不是護身符,名氣再大也沒有豁免權,誰觸犯法律誰就要受到法律制裁。請記住:人氣越高越要檢點自律,越當紅越要遵紀守法。

中央政法委新聞網站@中國長安網:在中國的土地上,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

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治日報:“吳亦凡事件”早已不再是沾染著桃色氣息的娛樂八卦,而是實實在在的涉法事件,也為全社會上了壹堂很扎實的法治課——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義面前沒有“頂流”!不枉不縱,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讓子彈飛壹會兒,這不僅關乎對受害人的保護,也關乎整個社會的公平正義。吳亦凡被刑拘也再壹次證明,法律不會因炒作而歪曲,也不會因流量而姑息,法不縱惡!

全國婦聯機關報@中國婦女報:法治社會不容藏污納垢,沒有哪個圈是法外之地!光環再耀眼,名氣再大,均無特權。在中國的土地上,任何人都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如涉嫌違法犯罪,必究!必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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