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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07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7億建成、1.55億搬走,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近日再次引發熱議。《中國紀檢監察報》評論文章指出,先是違建、後又搬移,3億多元就這樣浪費了。
據澎湃新聞9月7日報道,日前,荊州當地媒體公開了市委書記吳錦8月24日在全市“思想破冰引領發展突圍”暨加快建設區域性中心城市大研討主題活動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內容,“關公銅像搬遷”壹事也被提起。
吳錦指出,我們有的幹部只攬權不攬責,遇事先從“免責甩鍋”出發。屬地責任被濫用,成為推卸責任的借口,工作“互為前置”造成過程損耗。
圖片來源:焦點訪談
“最近,我看到網上壹些關於關公銅像搬遷的輿情。說實話,我覺得雕像的每壹塊銅片,都是抽向我們壹記響亮的耳光。”吳錦說,項目建設過程中,相關單位缺乏主人翁的責任感,不去爭取相關政策,進行點狀調整,不嚴格把關、聽之任之,最終造成現在我們都不想看到的最差選項。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3億多元說沒就沒,荊州巨型關公搬移教訓深刻。”
據《中國紀檢監察報》9月6日評論,黨中央叁令伍申,嚴禁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也嚴肅查處並通報了壹批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典型案件。
但現實中,仍有壹些地方為了追求所謂政績,不切實際、瞎拍腦袋,打擦邊球,甚至不惜違紀違法,破壞當地民俗民風,破壞歷史風貌和文脈,項目建設盲目追求“大”“最”“全”,耗費巨資造景,搞噱頭、造聲勢,以犧牲長遠利益換取短期利益。比如,陝西省韓城市耗資1.9億元建設“鯉魚躍龍門”景觀,貴州省獨山縣投資2.56億元建設“水司樓”,這些項目勞民傷財、脫離實際,將形式主義、扭曲政績觀演繹得“淋漓盡致”。
文章指出,從此前通報看,湖北省荊州市在古城歷史城區范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57.3米,違反了《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屬“未經規劃許可”,系“違法建設”。而在項目沒有獲得審批的情況下,相關部門在雕像長達兩年的建設期中,始終不聞不問,導致3億多元付諸東流,既沒有起到應有的文化宣傳推廣效益,反而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損害了荊州市的城市形象,可謂得不償失。
人們不禁要問,壹個高達57.3米“未經規劃許可”的雕像,究竟是如何在當地監管部門眼皮子底下拔地而起的?當地主政者是否依法依規用權?監督管理者的主體責任是否履行到位?
據悉,早在去年10月8日,住建部網站發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於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有關問題的通報》。通報稱,住建部會同有關部門對媒體和群眾反映強烈的湖北省荊州市巨型關公雕像項目和貴州省獨山縣水司樓項目進行了調查。
住建部網站截圖
湖北省荊州市在古城歷史城區范圍內建設的巨型關公雕像,高達57.3米,違反了經批准的《荊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有關規定,破壞了古城風貌和歷史文脈。
通報要求,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要配合有關部門跟蹤指導做好項目整改。要舉壹反叁,加強監管,完善制度,發現苗頭問題及時幹預、糾正,堅決杜絕濫建“文化地標”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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