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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13 | 來源: 華商連線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今年2月6日,湖南長沙38歲司機周某春通過貨拉拉平台接到23歲女子車某的搬家訂單,當晚20點38分,周某春與車某取得聯系,跟車途中,車某墜車不治身亡。
2月23日,周某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3月3日,被檢察機關批捕。8月13日,周某春簽署認罪認罰書,檢方量刑建議為判1年,可適用緩刑。9月10日,長沙岳麓區法院開庭審理,當庭宣判:周某春犯過失致人死亡罪,判刑1年,緩刑1年。
9月12日,周某春取保候審返回家中第叁天,華商報記者多方聯系,夫妻倆接受了華商報記者的專訪。
9月10日,長沙岳麓區法院開庭審理,周某春因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刑1年,緩刑1年
>>>簽認罪認罰書“說可以不賠錢,可以從寬處理很快出來”
“我參加了庭審,他們(死者車某家屬)沒有發表意見,判決後他們家也沒有接受媒體采訪,但我不清楚他們有沒有上訴。”妻子李女士認為,丈夫認罪認罰是辦理取保候審的“先決”條件。
李女士說:“8月13號讓他簽了認罪認罰書,說可以不用賠錢,因為他賺錢特別辛苦,說可以減20%的刑,可以從寬處理,可以判緩刑,不判實刑,可以很快出來。”
“她(車某)的命就那麼值錢,我們家庭就要為犯下的錯買這個單嗎?”李女士稱,這次庭審前後,車家沒有通過媒體發聲。“我參加了庭審,他們沒有在法庭上表達意見。當初協商時就沒有讓我們參加,是貨拉拉和車家協商直接賠付,但到現在都沒有公布賠償的具體數額,只是說了喪葬費、醫療費等壹筆帶過,憑什麼不能公布?這到底是什麼原因?”
9月10日庭審前後,華商報記者多次聯系車某家屬,均未獲回應。
2月6日晚,23歲車某下單租車搬家,從副駕駛位置墜車不治身亡
>>>沒按空車單“她帶的寵物狗在車上叫,我老公還調侃”
李女士承認,在微博裡更新了壹位律師對此案不構罪的看法,“我轉了別人發的壹個律師對這個案子的觀點,我認為他說的有道理,所以就在微博裡轉了。”
夫妻倆均證實,周某春在出事後,拍了6分鍾的自證視頻,不僅是為自己保全壹份證據,也是為讓妻子知道當時發生的壹切。
“我是怕他進去之後,我需要了解事情的整個過程,我老公構不構成這個罪,我讓他給我錄下來,我擔心時間壹長我就記不住了,我讓他說的這個絕對是完整的,不會說遺漏什麼。”
“他沒有在車上和她爭吵,只是說偏航了。當時只是嘴巴上說了肆次偏航,實際上只是有兩處偏行,而且前面壹次偏航給她解釋過,是她同意認可的,也對她說了不好意思,我老公說這也不存在多收費用。”-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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