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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5 | 來源: 新京報 | 有4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孟晚舟 | 字體: 小 中 大
據新華社9月25日消息:經中國政府不懈努力,當地時間9月24日,孟晚舟女士已經乘坐中國政府包機離開加拿大(专题),即將回到祖國,並與家人團聚。

孟晚舟(資料圖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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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在加拿大轉機時被加方無理拘押
公開信息顯示,孟晚舟畢業於華中理工大學,碩士。1993年加入華為(专题)。歷任公司國際會計部總監、華為香港(专题)公司首席財務官、賬務管理部總裁。後任公司CFO、副董事長。
2018年12月1日,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在加拿大轉機時,在沒有違反任何加拿大法律的情況下被加方無理拘押。據悉其因涉嫌違反美國對伊朗的貿易制裁而面臨被引渡至美國。中方表示,加方應該反躬自省,立即糾正錯誤,釋放孟晚舟並讓她平安回到中國。
2018年12月11日,孟晚舟獲得保釋
2018年12月12日,據央視新聞消息:被加拿大拘押的中國公民孟晚舟當地時間11日下午獲得保釋。
法官在聲明中表示,逮捕孟女士是基於美國的要求,但是美國方面尚未對孟女士正式提出引渡要求。法官給美國提出的向加拿大提出引渡要求的期限是孟女士被捕之日起的60天之內。考慮到孟女士在中國和其他地方都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以及目前存在健康問題,加上她本人目前願意居住在溫哥華、有合適的擔保人等諸多情況,決定允許她保釋。
孟晚舟獲得保釋的條件包括:她丈夫和幾位認識多年的朋友和鄰居作為擔保人,分別提供擔保金。孟女士的保釋金總額是1000萬加元,包括房產和現金。同時,她要接受電子監控,並交出護照。除非緊急情況就醫或出庭,否則不得離開居所。法庭傳喚時應該到庭等。
2019年3月,孟晚舟律師對加拿大政府提起訴訟
2019年3月,孟晚舟律師團對加拿大政府、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皇家騎警(即聯邦警察)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在未告知她的情況下,就對她進行逮捕、搜查和審訊,這些做法都侵犯了她的憲法權利。
此後,孟晚舟引渡案經過多次開庭審理,中國外交部也多次對此案發聲。
2020年5月,法官宣布判決結果,孟晚舟未能獲釋
2020年5月28日據央視新聞報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溫哥華當地時間27日上午(北京時間28日凌晨)公布了孟晚舟引渡案的第壹個判決結果,認定華為公司副董事長、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標准,因此對她的引渡案將繼續審理,孟晚舟女士將留在加拿大參加後期的相關聽證,並等待新的審判結果。
2020年6月16日,據央視新聞報道:加拿大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當地時間15日上午9點(北京時間16日凌晨0點)在溫哥華開庭繼續就孟晚舟引渡案進行聽證,法官與控辯雙方律師就孟晚舟引渡案的下壹階段審理的程序性內容進行了聽證。但是沒有作出決定。
2021年8月18日,孟晚舟引渡案審理全部結束
今年8月19日,據央視新聞報道,加拿大當地時間8月18日下午,孟晚舟引渡案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省高等法院的審理全部結束,法官沒有立即宣布判決結果。報道稱,無論判決結果是什麼,這個案件從始至終都是壹個政治案件,而不是司法案件。持續了兩年多的審理,只是給案件披上了司法的外衣,其核心依然是美國為遏制中國設計的壹個籌碼,案件最終的解決還是取決於中美兩國。
華為加拿大公司發聲:孟女士的憲章權利因司法程序的濫用而遭到了侵犯-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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