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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9-27 | 來源: 南風窗鹽財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多年以後,望著鐵窗,不知袁仁國是否會想起那段在茅台制酒廠裡打著赤腳,蒸著糧食的悶熱時光。
自2019年被正式批捕,關押兩年多,袁仁國受賄案終迎壹審宣判。原茅台掌門人,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槌敲下,壹聲長歎。
這位從壹線制酒工人走到董事長,通過建立營銷體系,將壹個國內贰線酒廠壹手締造成體量超2萬億市值集團的人,也因為營銷體系背後滋生的貪腐問題而落馬。
離開的兩年間,茅台接連換帥,高層大面積換血,經銷商渠道遭到嚴整,集團內關於轉股、混改、投資等風聲(电视剧)頻頻。
物是人非,未能善終的袁仁國,留下的印記逐漸模糊,他的名字在集團內甚至也成了壹個“佛地魔”般的禁語。
不過那個由他培育的龐然大物,仍矗立在赤水河畔。
有口碑的蛀蟲
中紀委的網站上,還能找到當時袁仁國違反紀律的通告。
通告上寫著,他任茅台董事長期間,利用茅台酒經營權作為拉攏關系、利益交換的工具,進行政治攀附,撈取政治資本;大搞權權、權錢交易,大肆為不法經銷商違規從事茅台酒經營提供便利;大搞“家族式腐敗”;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巨額利益;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還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中紀委通告,袁仁國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罪名不少,總結下來的話——他利用茅台搞利益交換,大肆貪腐。
經過審理,袁仁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1994年至2018年,受賄財物超過1.1億元。
考慮到24年間的通貨膨脹,這裡1.1億元的購買力,與當下不可同日而語。
此外,還有他“壹人得道,雞犬升天”式的家族腐敗,涉案總金額只會更高。去年央視播了壹部叫《國家監察》的專題片,其中揭露了僅他的妻子和兒女,通過違規經營茅台酒就獲利了2.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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