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1-10-06 | 来源: 华商连线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我赔了5万元,还被关了57天,这个案子还直接影响下一代,影响我儿子当兵。”10月3日,四川宜宾龚先生忘不掉10年前旧案,他和妻子从河北邢台沙河转走石家庄,一种外乡人揪心的感觉痛彻心扉。
10月4日,华商报记者从邢台沙河当年办案民警处证实,派出所档案室确实曾发生火灾,但龚先生的案子已经查清。
2017年河北省检察院审查认为,办案民警与案件相关的执法记录仪及监控录像丢失,确实存在工作失误,沙河市检察院建议沙河市公安局依纪依规处理相关人员。
10年来,从沙河到邢台再到石家庄,龚先生向三级检察院都反映过问题
>>>经营烧烤店起冲突 第一次耳朵撕裂缝6针 第二次被咬伤手指
“我是四川宜宾市江安县人,在河北邢台沙河市十里亭镇租门店做烧烤生意,我们两口子生意做得比较好。”龚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2012年3月31日,当地也经营烧烤的武某眼红欺外,双方发生第一次冲突。
“他是当地村民,应该是54岁,他的摊点和我的店相隔五六十米远,他是眼红我生意好,当天晚上10点,他跑到我们店里动手,把我耳朵打撕裂,缝了6针,我住院两天花了5000多元。”
龚先生回忆,报警后沙河市公安局十里亭派出所出警,“民警说公章找不到了就没有给我做伤情鉴定,派出所就调解,说外地人来做点生意不容易,就没有公平处理。”
因为只是挫裂伤,龚先生选择息事宁人,没想到不到3个月,武某再次上门挑事。
“2012年6月12号晚上10点多钟,他又来我店里找事。我的烧烤摊就在我的房东院子门口,他把他的红色帝豪私家车停在我的烧烤摊位前,影响我做生意。他说是他的地盘,想怎么停就怎么停。他就用拳头打得我满头血肿,我用左手去挡,他一口咬到我的指头,把我左手小拇指指甲咬断。”>>>监控和执法记录仪法医鉴定打伤对方拇指造成轻伤被刑拘
“因为第一次吃过亏,我花4000元在店里安装了摄像头。”龚先生同样选择报警,还是十里亭派出所出警。
“我媳妇和服务员在场,监控可以记录一切,当时还有客人在吃饭,民警出警也带着执法记录仪,我是对着执法记录仪陈述了案发经过,武某当时返回他的烧烤摊继续炒菜,民警带我过去一起也对着他录了,执法记录仪记录了整个过程,后面把我们带到派出所做笔录,民警把我店里的监控视频也拷走了。”
龚先生夫妇没想到,忍气吞声也无法自保,第二次冲突发生20天后,龚先生被当地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2012年7月3号,派出所民警从我店里把我带走,对我刑事拘留,说对方受轻伤,说我拿烤红鳝的铲铲打了他,说我要做3年牢。”龚先生表示,后来看卷宗材料才发现,沙河市公安局法医为武某做的伤情鉴定,上面有法医签字和公章。
“6月13号凌晨还在派出所做笔录,6月14号法医就给他出了鉴定结果,我那会儿还在医院躺着哩。我看了他的伤情鉴定,他说他右手拇指骨折,上面寥寥几句话,很不详细的,他是案发后24小时之内就有了这份鉴定结果,我问民警怎么这么快,警方答复说不信的话去把鉴定结果推翻。”
2012年8月,一份警方盖章的案卷材料显示,2012年6月12日晚,双方发生打架,龚先生将武某右手拇指打伤,武某将龚先生手指咬伤。后经沙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门诊鉴定,武某损伤为轻伤。
龚先生表示,当时他也要求警方给自己做伤情鉴定未果,“我说我手指也被咬伤了啊,我当年37岁,毕竟是外地人,警方说武某打我不对,说他会赔偿我的。”>>>妻子不断找警方反映 一个多月后对方才因咬伤丈夫手指被行拘-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原文链接
原文链接:
目前还没有人发表评论,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