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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0-25 | 來源: 上海法治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把我的充電器還給我!
買手機沒有充電器,奮起維權
“蘋果公司存在嚴重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問題,大多數消費者甚至蘋果的員工都對此同樣感到不解與憤懣, 但大部分人都成為了沉默的大多數。”在參賽現場,北京化工大學的法學生方同學鏗鏘有力地說道。不能陷入沉默的螺旋,北京化工大學和東華大學組成的“律政俏佳人隊”的隊員們選擇站出來,用法律的武器與蘋果公司抗爭,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從iPhone 12系列開始,蘋果手機的產品包裝盒裡只有手機和壹根USB-C轉接線,不再配備電源適配器和耳機。對此,蘋果方面給出的解釋是出於環保的考量。在蘋果公司看來,此舉能減少碳排放、避免開采使用稀有材料。而且沒有了耳機和充電器,外包裝也能更小、更輕便,提高物流效率,更加減少碳排放。
但很多消費者卻淪為了蘋果公司此舉的受害者,方同學就是其中之壹。她購買了iPhone 12 Pro Max手機,在發現隨手機並沒有配備相應的充電設備後,選擇用法律手段維護權益。“根據從物隨主物移轉和社會交易習慣 ,購買手機理應配備充電器。”壹個京滬兩地維護個人以及蘋果公司消費者群體的合法利益的大學生團隊就這樣成立了。
2021年5月,方同學及其小組成員向蘋果電子產品商貿(北京)有限公司所在的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請。請求判令蘋果公司交付手機充電器;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100元並承擔訴訟費用。
今年9月,此案在北京互聯網法院電子訴訟平台在線庭審現場適用普通程序審理,庭審時間持續了2小時。幾個大學生與專業的律師隔著網線展開了激烈的交鋒。
2小時的庭審對壘
首先,蘋果公司代理人認為,在iPhone 12 pro Max的包裝盒上,明確了iPhone12 pro Max的完整包裝內容,即不包含充電器,裝有usb-c轉閃電連接線。因此,雙方的買賣合同並不包含電源適配器。“蘋果對電源設計的提示缺乏顯著性。”方同學對比了蘋果手機包裝盒上針對電源設計的說明和產品廣告,文字樣式大小對比拾分明顯。
隨後,蘋果公司代理人拿出了壹份工信部關於引導消費者、銷售企業、生產企業觀念改變,促使手機與電源適配器分離銷售的提案。這似乎能證明分離銷售是被國家相關部門認可並推動的。但方同學明確指出,這壹提案本身是“關於統壹手機與充電器之間連接插頭與端口的提案”。在手機與充電器之間連接插頭與端口未能實現廣泛統壹的前提下,難以實現手機和充電器分離銷售。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公司與大多數手機廠商不同,其手機側充電接口從未使用過 Micro USB接口,壹直是獨樹壹幟的lightning接口(閃電接口);其手機產品連接電源適配器壹側,始終是USB-A接口,自iPhone 12系列以來變為USB-C接口。完全與市面上其他充電產品不同,無法實現不同型號手機和充電器之間的互換使用。
蘋果公司代理人指出,在產品的“電源和電池”說明中,蘋果公司明確消費者可用USB連接至電腦或電源適配器充電,“從該網頁中無法得知需要連接何種電腦或何種電源適配器方可充電,也無法得知通過USB連接至電腦能否實現快充功能。此外,消費者無法根據蘋果公司所宣傳的那樣,用USB-C轉閃電連接線連接至原有的Apple電源適配器進行充電。”方同學也駁斥了這壹說法。
此外,蘋果公司代理人認為分離銷售在手機銷售中是常見情形。但事實上,在iPhone12系列上市之前,市面上的主流手機廠商均配備充電器。不僅如此,方同學在搜索後發現,小米、魅族等在銷售其手機產品時提供了3種套餐供消費者選擇,含充電器的、不含充電器的、含手機充電器與耳機的,叁種套餐價格不同,給了消費者自主選擇的權利。這和蘋果公司的分離銷售有著明顯的差別。
“環保”同樣是蘋果公司代理人反復提及的名詞。但不配備充電器究竟是出於環保的考量,還是為了擴大利潤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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