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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1-08 | 來源: 加西網 | 有1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壹對夫妻在因“市場操縱”被罰款而破產後,非常“臉大”的向BC省上訴法院申請免除高達 2500 萬元的債務。。。
然後,該請求已被駁回!
法官裁定,這對夫婦提出的上訴理由“沒有任何依據”。
根據卑詩省的決定,最近發布的壹項日期為 9 月 24 日的裁決概述了這對夫婦的上訴理由。
然後最高法院拒絕給這對夫婦“重新開始”的機會。

根據上訴法院的判決書記錄,這對夫妻於2018 年申請破產,當時他們幾乎沒有資產,並累積了2500 萬元的債務。
這筆債務主要是欠卑詩省證監會(BCSC)的。
根據 BCSC 的說法,這對夫婦因實施委員會所說的“市場操縱”而被命令支付總計 1350 萬元的行政罰款,以及另外 550 萬元的“非法所得”。

最高法院將 BCSC 的發現總結為:“這對夫妻抬高了壹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價格,然後將這些股票以高價出售給有財務問題的不成熟投資者。”
上訴法院法官表示,這些投資者在 2009 年 10 月至 12 月期間總共損失了約 700 萬元,BCSC 認定這對夫妻是該計劃的“策劃者”。
這對夫婦決定將此案告上法庭,以期免除他們因 BCSC 裁決而產生的債務。
但法院在今年 3 月對他們的破產案作出裁決,部分聲明表示“該夫妻的行為在道德上是不可接受的,對社會有害,因此不應以免除這些債務為獎勵。”
這對夫妻再次上法庭,對最高法院的決定提出上訴。
再壹次,他們爭辯說他們“誠實但不幸”,這就是他們發現自己欠下債務的原因。
如果爭論成功,就像在其他壹些情況下壹樣,他們可能會根據所謂的“重新開始”原則免除債務。

在辯論中,法官稱他們為“在破產前明顯犯有違法的流氓行為”,並指出他們沒有做出實質性的努力來償還債務或維持“合適的就業”。
這是上訴法院同意的評估,並指出這對夫妻繼續否認他們最初的不當行為。
法官們表示,沒有根據說壹審裁決“建立在明顯的錯誤之上”,或“嚴厲而過分繁重”。
這對夫婦爭辯說,法官應該更加重視“重新開始”原則,但這壹建議也被否決了。
上訴法官說:“無論發生何種情況,破產程序都不應該成為清算債務的清算所。”
考慮到這些和其他因素,他們確定“上訴人確定的任何上訴理由都沒有依據”,並駁回了這對夫婦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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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c.ctvnews.ca/couple-tried-to-get-b-c-court-to-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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