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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NEWSDATE: 2021-11-25 | News by: 上海杨律师 | 有0人参与评论 | _FONTSIZE: _FONT_SMALL _FONT_MEDIUM _FONT_LARGE
谁能想到她躺在车库的入口休息,也是处在视觉盲区,没看到人就开过去了!”近日,一名小区清洁工躺在车库入口休息,一位业主开车进地库时,将清洁工碾压身亡,该业主被经警方拘留,业主和被害人家属就赔偿事宜仍未达成一致。
事发在小区内,不属于公共道路区域,因此,业主不涉嫌交通事故罪,警方应该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驾车业主进行拘留的。到底是涉嫌犯罪呢?还是意外事件呢?
@上海杨律师 本律师认为,要看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的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失。在法律上,过失,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造成他人的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
该驾车业主能否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是承担责任的关键。
警方应该根据驾驶员的知能水平、行为本身的危险程度以及客观环境,判断对死亡结果能否预见,从而得出正确结论,不能过分苛求驾驶员。
小区的车库入口有坡道,也经常有车辆出入,驾驶员应当谨慎慢行,注意车辆和人员的来往安全,这是对驾驶员的要求。清洁工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清洁工将编织袋铺地在车库出入口休息,其应该能判断具有极高的危险性,是不能在此休息的,将自己的生命处在非常危险的境地,自己也有很大的责任!
警方可以进行侦查实验,进行模拟事发时涉案业主开车的轨迹,看是否存在视觉盲区,是否能够判断驾驶员能够及时观察到前方的障碍物,来判断驾驶员是否存在过失。
@上海杨律师 大家对此事,怎么看,欢迎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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