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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2-02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26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2月2日,加拿大(專題)鵝中國大陸門店不得退貨事件持續發酵,被上海消保委約談後,加拿大鵝暫未回應此事的處理結果,消費者也沒能完成退款。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12月2日,加拿大鵝上海國金店使用的仍為原政策。對此,加拿大鵝回應上游新聞記者稱:公眾系誤讀,不會更改《更換條例》。

▲12月1日,上海,因實施限流政策,多名顧客在加拿大鵝門店外等候。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據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記者探訪加拿大鵝上海涉事門店:官方聲明可退貨後,該店仍執行“不退貨”》報道顯示,10月27日,上海市民賈女士在上海國金中心商場地下壹層LG1-58號加拿大鵝門店,購買了壹件11400元的羽絨服。回到家中賈女士發現羽絨服存在質量問題,賈女士多次向加拿大鵝反映投訴,均被告知不能退貨。
12月1日,加拿大鵝通過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更換條款》第壹條含義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可以退貨退款。”當天,上游新聞記者在事發門店看到,門店張貼的《更換條例》第壹條明確表述為“除非相關法律另有規定,所有中國大陸地區專門店售賣的貨品均不得退款”。且店員稱,目前仍在按照門店《更換條款》實施。
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此事約談加拿大鵝。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從約談情況來看,加拿大鵝公司對於《更換條款》的具體含義,包括跟實際操作的相匹配度並不是非常明確,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鵝公司就相關條款及問題,在12月2日中午以前要給上海市消保委以及消費者壹個明確說明。

▲12月2日下午2點,加拿大鵝向上海消保委遞交了《情況說明》。圖片來源/央視財經
12月2日,中消協表示,任何企業、任何品牌都沒有例外特權。若說壹套做壹套,動輒以大牌自居,擺傲嬌、秀優越、搞雙標、玩歧視,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將失去消費者信任、被市場所拋棄。
12月2日,上游新聞記者從加拿大鵝上海國金店了解到,仍未得到更換《更換條例》的通知,按照現有政策執行。
據央視報道,12月2日下午2點,加拿大鵝到上海消保委遞交了材料。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該《情況說明》稱,所有大陸專門店售賣的產品均可以依照中國法律法規退貨退款,也存在退換貨的情況及記錄。線上銷售為7天無理由退貨。但對於受爭議的《更換條款》中第壹條及賈女士為何未能退貨的情況,該說明中並未提及。
針對《情況說明》,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健盛認為,此份說明只是介紹7天無理由退換貨政策,為何不能按照加拿大鵝在別的國家30天退貨政策?加拿大鵝公司人員表示回去告知公司。-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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