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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2-12 | 來源: 錢江晚報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相戀肆年後分手,再見面竟是對簿公堂:前男友算好了戀愛時的所有花銷,共計29萬余元,說這些錢都是民間借貸,起訴前女友,要她全部還給他。近日,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判決了此案。

(圖文無關 視覺中國 供圖)
男方:欺騙我感情,戀愛期間所有花銷都得還我
2017年,瑩瑩和小張相識,並很快談起了甜蜜(电视剧)的姐弟戀,搬到了壹起住。
小張在淘寶上給瑩瑩開通了代付,瑩瑩也放心地把自己的信用卡交給小張用。
今年年初,瑩瑩提出分手,小張說“把賬算好”,但瑩瑩沒理會。之後小張就以民間借貸糾紛為由,將瑩瑩訴至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
小張起訴說,自己很珍視這段感情,兩人多次談到結婚。但從去年開始,他覺得瑩瑩對他的態度轉變很大,除了要錢基本沒有太多的溝通。
現在分手了,小張認為,自己在戀愛期間是奔著結婚的,而瑩瑩卻以感情為幌,其實是想找長期飯票,這嚴重傷害了他的情感。
小張說,自己為了給瑩瑩買禮物、轉錢,再加上日常花銷,欠了不少債,瑩瑩的欺騙行為給他造成嚴重經濟損失。
他把戀愛期間小到拾幾元的開銷,大到3.5萬的轉賬都整理出來,說他在戀愛期間共在微信上發紅包和轉賬7.8萬余元、支付寶和銀行轉賬19萬余元、通過代付方式為瑩瑩支付生活用品、化妝品、衣服和食品的費用2萬余元,共計29萬余元均為借款,要求瑩瑩返還。
女方:基本是共同生活費用,不存在借貸關系
瑩瑩對小張拉出的轉賬記錄壹壹作出解釋。
壹些是表達愛意的520、1314轉賬,瑩瑩認為這是戀愛期間的壹種愛意表達,並不是借貸款項的交付。壹些轉賬則在打錢之前就說清是房租等共同生活開支。對於購買物品的支出,瑩瑩認為,小張在代付時就已明確款項的支付用途,是他自願給的。而3.5萬這樣的大額轉賬,瑩瑩表示,都是因為小張之前刷她的信用卡套現,轉賬是為了還信用卡。
此外,同居生活期間,瑩瑩有過兩次人工流產:第壹次是在兩人相戀後不久;後來戀愛第3年,因小張說養不起孩子,她第贰次流產。因此,瑩瑩辯稱,還有部分轉賬是手術檢查費和調養身體所需。
同時瑩瑩在庭審中表示,雙方只是以男女朋友關系同居,並沒有提及婚嫁,後兩人因感情不和分手。“我覺得他現在這樣來起訴,是為了報復我。”瑩瑩說。
庭審中,小張也認可付房租的錢、“520”等特殊金額轉賬、代付都不屬於借款,他透支的6.9萬信用卡可以從借款中扣除,其余款項均屬於借款,仍主張返還。小張還在庭審中,多次追問瑩瑩“你是不是早就有了別人?”
法院:戀愛期間的轉賬是否為借貸要看證據
法院審理認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拾六條規定:“原告僅依據金融機構的轉賬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轉賬系償還雙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債務的,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被告提供相應證據證明其主張後,原告仍應就借貸關系的成立承擔舉證責任。”
本案中,小張、瑩瑩曾是戀愛關系,案涉款項均發生於雙方同居生活期間。對於大量轉賬金額為幾拾元、幾百元的款項,其金額未超出同居情侶之間的日常消費支出,瑩瑩辯稱用於共同生活符合常理,不應認定為借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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