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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12-29 | 来源: 回归常识 | 有11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图片已经过模糊处理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是不敢相信啊。
即使是昨儿,在微信群亲眼看到了那个视频(已删除),很多群友,包括我都是不敢相信的。有人问,这是哪一年?有人问,这是哪?是我们国家吗?
然而,真相终究是残酷的。
据新京报,近日,一段多人被押解 " 游街示众 " 的视频在社交平台广为流传。视频中,几人身穿防护服,胸前和后背都挂有大幅照片,被相关人员押解 " 游街示众 "。视频中的事情发生在广西百色市靖西市。


不仅如此,这还不是某位 " 别有用心 " 的网友私自拍摄发布的,而是靖西融媒体中心亲自在社交平台上发布的视频。此次游街的几人因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境、走私等违法行为被予以惩戒,而相关惩戒举措涉及在住所张贴惩戒通告,通过媒体多渠道曝光 ……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被游行示众的人,都穿了严严实实的防护服,全身都遮挡了,更别说面部。本来,在这种情况下,是没有 " 示众 " 条件的,但是当地创造条件也要上,打印出了当事人的大幅头像照片挂在脖子上。
不得不说,这脑洞,这创造力,没有用在科学发明上着实可惜了。
更重要的是,这是赤裸裸、明明确确的违法行为!
1988 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曾联合下发《关于坚决制止将已决犯、未决犯游街示众的通知》," 不但对死刑罪犯不准游街示众,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也一律不准游街示众。如再出现这类现象,必须坚决纠正并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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