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01-24 | 來源: 法律貧道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24日凌晨,河北尋親男孩劉學州發布壹封遺書後自殺。遺書以“生來即輕,還時亦淨”為標題,講述自己從出生至今的遭遇“出生被賣、肆歲養父母雙亡、在校經受校園暴力、還遭老師猥褻、尋親被贰次遺棄”,文末寫道“陽光照在海面,我也歸於大海。從這裡結束自己的壹生,也帶走了這個世界上最美的風景。”
劉學州不過是個15歲的孩子,換做壹般家庭,還在叛逆期。而他在15歲的年紀卻承受了來自父母、來自社會最深的惡意,終於無法承受,選擇了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對這對無良的父母和無良的網民,我不想說什麼,我只想讓他們嘗嘗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

打開網易新聞 查看更多圖片
劉學州親生父母構成犯罪應該沒有問題,問題在證據。
親生父母賣掉自己的孩子,是可以構成拐賣兒童罪的。
根據《刑法》第贰百肆拾條,拐賣兒童罪沒有特殊情節,處伍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量刑檔次決定了追訴時效是20年!
而劉學州今年才15歲。所以可以追究他父母的刑事責任。
但是目前的證據如何,不太好說。
希望公安機關能夠及時介入,如果查實了販賣親生子女籌彩禮這檔子事,希望從嚴從重處罰!

還有那些網暴的SB!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肆拾贰條: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處伍日以下拘留或者伍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伍日以上拾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伍百元以下罰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