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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1-26 | 來源: 上游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1月20日,網絡流傳壹張《尋人啟事》:河北省邯鄲市有家長在尋找壹名失蹤的13歲男孩。1月26日下午,男孩父母告知媒體稱,兒子失蹤3天後找到遺體,被狗咬身亡。
▲被狗咬死的男孩親人在短視頻平台稱,家中老人自責沒看好孩子。圖片來源/視頻截圖
上游新聞(報料郵箱:cnshangyou@163.com)記者從當地警方獲悉,此事發生於河北邯鄲市峰峰礦區彭城鎮,男孩確定被4條狗咬死。
警方稱,他們於1月20日接到男孩家屬報警,男孩遺體在離家不遠的廢棄廠房找到。目前案件正在偵查,其他詳細信息有待官方通報。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吳立偉認為,按法律規定,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應當承擔法律責任,除非動物飼養人能夠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則可以免責。
吳立偉稱,從目前透露的案情來看,狗主人起碼要承擔人身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小孩死了,死亡的賠償金、喪葬費、家屬精神撫慰金及其他費用,都要求賠償。”狗主人如明知散養可能致人損害,甚至可能致他人有生命危險的情況下仍不采取防護措施,還可能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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