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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2-06 | 來源: 每日經濟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2016年國慶之後不久,馬玉鵬說從銀行打款不太好,以後經他簽字批的酒,賣了之後該給他的錢先放在陳某軍這裡,由其代為保管,等他要用錢的時候再拿給他。”茅台經銷商陳某軍的證詞顯示。
去年底,中國裁判文書網公開了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馬玉鵬受賄罪壹審刑事判決書。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馬玉鵬累計受賄金額超6600萬元,其中除了直接收受經銷商的錢財之外,馬玉鵬還通過與經銷商約定平分茅台酒銷售利潤的方式受賄。
在眾多向馬玉鵬行賄的經銷商中,不乏有與馬玉鵬及其家庭成員“過從甚密”的。馬玉鵬不單將巨額的“應分利潤”放在該經銷商處保管,同時,為了幫助馬玉鵬的兒子提升工作業績,該經銷商還拿了1000萬元去買馬玉鵬兒子所在公司的基金。
最終,壹審法院判決馬玉鵬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拾叁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專題)300萬元。馬玉鵬受賄犯罪所得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從會計到總經理
除了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的職位之外,馬玉鵬還曾擔任貴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助理、國酒茅台(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原總經理。
特別是在總經理崗位上,馬玉鵬掌握了壹定的茅台銷售權。“該公司(指茅台經銷商)除執行合同計劃量之外,還單獨向茅台酒公司申請進購茅台酒,多次請馬玉鵬簽字批酒。”其中壹位經銷商的證詞說明了這種“計劃外”的操作模式。
當上總經理後的馬玉鵬掌握了這種“批條子”銷售權,這也導致了經銷商想盡辦法巴結馬玉鵬。然而,回顧這壹切的最初,馬玉鵬還是從壹個基層的會計壹步步走上來的。
馬玉鵬畢業後就被分配至茅台工作。1987年7月,馬玉鵬從貴州省第贰輕工業學校畢業後,被分配到茅台酒廠800噸改擴建指揮部工作,在財務科擔任會計。
隨後,馬玉鵬在茅台體系內部壹路在財務口摸爬滾打,直至2010年,馬玉鵬的工作才調動至了銷售口。2010年7月,馬玉鵬任貴州茅台酒銷售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兼副經理。從此之後,馬玉鵬的工作壹直就在茅台的銷售部門之間調動。
2019年5月,馬玉鵬被留置,同年11月被刑事拘留,隨後被批捕。
約定與經銷商平分利潤
向馬玉鵬行賄的眾多經銷商,其行賄金額大小不壹。從幾萬元到數千萬,馬玉鵬照單全收。
貴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指控馬玉鵬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陳某軍、杜某傑等25人財物共計人民幣6622.411149萬元、15萬美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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