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04-09 | 來源: 加西網 | 有2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BC省民事解決法庭最近就溫哥華壹位業和物業公司的糾紛裁定物業公司不負責公寓內清理管道堵塞的費用。

根據vancouverisawesome的報道,卡頓(David Carten)在溫哥華壹棟約41層高的共有公寓樓裡擁有壹個公寓單位。

(谷歌地圖)
卡頓在這起民事訴訟稱2019年8月,則於壹個公共排水管堵塞,導致水倒流損壞他的公寓單位。他稱物業沒有適當地維修和維護排水管,也沒有提供某些需要的報告。
因此要求法院命令公寓物業向他支付總額為10,050元的賠償費用。
對此,公寓物業則否認有任何責任,稱堵塞不是發生在公共排水管中,而是發生在屬於公寓單位內的壹個管道。
另外,如果發現堵塞發生在公共排水管中,該公寓物業也稱其沒有過失。
在2019年8月8日至14日期間,卡頓的廚房水槽出現水倒灌。他為此租了壹條水管蛇來疏通管道,同時使用化學品來解救堵塞物,但並沒有解決問題。
之後,卡頓聘請了壹名水管工來疏通管道,並支付500.14元的費用。
但物業也派來了水管工清除了堵塞物,並向該小區開出了425元的發票。
很快,卡頓向他的房屋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索賠,要求賠償因水管倒灌而造成的損失。他支付了500元的免賠額,加上壹些地板重鋪的費用,共計8,634.77元。
證據顯示由於此次水災500元的免賠額高於維修費用,不能向物業公司保險索賠。
2019年10月,該物業要求卡頓支付其水管工425元的費用。而卡頓則稱這是物業的責任。
對於物業要求卡頓支付水管工的費用,法庭表示根據《小區物業法》,小區物業在向業主收取費用之前,必須列出違反細則的情況,以"確定有無違規行為"。
對於業主卡頓的訴求,法官稱沒有證據顯示堵塞的位置,因此難以確定誰應該對發生堵塞的那段管道負責。同時也沒有證據表明該小區物業在這種情況下違反了其應該注意的義務。
卡頓也曾要求物業提供管道記錄,但物業沒有提供這些記錄。
此外,法庭認為,該物業沒有清潔公共財產排水管的維護計劃,並不意味著物業有疏忽行為。
由於缺乏有關管道堵塞位置的證據,BC省民事調解法庭最後駁回了業主要求對物業賠償重新裝修花費 10,050 加元的大部分費用。
REF:
https://www.vancouverisawesome.com/local-news/bc-strata-n...- 地產及投資版面的文章僅供參考,不作為投資建議。投資有風險,入市請謹慎!
-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