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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22 | 來源: 法眼金精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觸目驚心!武漢同濟醫院骨科騙取醫保基金,造成醫保基金損失2334萬元,被罰款近6000萬。目前骨科負責人已被司法機關帶走。4月18日,武漢市醫保局發布壹則通報,內容讓人看了觸目驚心。
通報主要內容:
根據舉報線索,武漢市醫保局對同濟醫院2017年1月至2020年9月期間骨科高值耗材醫保基金使用結算情況開展調查,結果發現該院骨科存在以不實耗材品規信息違規結算的問題,造成醫保基金損失23343609.64元。
武漢市醫保局對醫學院附屬同濟醫院依規作出行政處理:
1、責令整改;
2、對該院自查並主動退回違規醫保基金金額19157462.10元處2倍罰款38314924.20元。
3、對檢查發現的騙取金額4186147.54元處5倍罰款20930737.70元。
其中2、3兩項罰款合計59245661.90元;
4、責令該院暫停骨科8個月涉及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的醫藥服務;
5、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移送該案問題線索。
據媒體報道大約兩個月前,有關部門收到了來自業內人士舉報的該院骨科違法的線索,因舉報內容駭人聽聞,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聯合多部門多人,成立調查專班到同濟醫院展開全面調查。
調查人員重點調查了植入體內的骨科耗材醫保結算價格。果然舉報內容屬實,經查,該院通過以次充好的方式套取醫保基金,例如植入體內的鋼板是200塊錢,醫院卻寫成600元。不僅讓患者支付更多的錢,醫保金同樣損失更多的錢。
那麼騙取醫保涉嫌什麼罪呢?
其實早在2014年4月24日,第拾贰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刑法第贰百六拾六條立法解釋,明確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等社會保險金或者其他社會保障待遇的,屬於刑法第贰百六拾六條規定的詐騙公私財物的行為,即應按照詐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贰百六拾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叁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詐騙罪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為50萬以上,本案的涉案金額已遠遠超過這個數字,最低量刑在拾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了醫保基金屬於受騙對象以外,患者同樣也是受騙對象,具體的詐騙金額除了醫保基金被騙部分還應當加上患者被騙的部分。這樣算起來金額還會更多。
當然涉案人員除了涉嫌詐騙罪以外,還可能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貪污罪等關聯性罪名,比如收取病人或者醫藥代表給予的紅包、回扣就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本案的導火索為業內人士舉報,作為普通患者對醫療器械的價格難以衡量,基本上是醫生說多少錢就多少,可以說醫院是為數不多不能討價還價的地方了。患者被醫生暗中提高了治療成本也很難察覺的。
為這位舉報人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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