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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25 | 來源: 封面深鏡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4月25日,梁明在忙著找工作,“哪怕當保安都行。”背負巨額債務的他,4年前還是黑龍江黑河市壹家建築公司的老板,接著數千萬元的項目。
2018年,梁明是黑河市宣判首起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的主犯,團伙成員13人,其中6人是梁明的親屬。涉及非法拘禁罪等6項罪名,梁明壹審被判有期徒刑20年,並處罰金;包括他兒子梁成龍在內,另12人分別被判處拾壹年六個月至壹年六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罰金。
此後,梁明等人不服判決持續上訴,經歷贰審發回重審,重審壹審,重審贰審,申訴後異地再審。2022年1月26日,黑龍江大慶市龍鳳區法院重審,梁明等13人不認定為惡勢力,均獲判無罪。
從判刑20年到改判無罪,該起案件大逆轉,引發外界關注。2022年4月23日,封面新聞記者從該案的多位被告處獲悉,已申請國家賠償的11名被告收到了黑河中院寄來的受理通知書。梁明、梁柱兄弟兩人因疫情受困外地尚未申請。
該案在異地重審前後,參與該案調查的時任黑河市公安局局長鄧福才被雙開,時任河市公安局副局長的邱曉林被免職,時任黑河市公安局愛輝分局局長楚乃龍被免職。4月25日,黑河市檢察院新聞發言人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該案經改判無罪後,檢察院對部分案情還在調查,暫未明確認定該案為錯案。

該案庭審現場
討要工程款 13人涉黑被抓
梁明沒有想到,自己去討要工程款,最後被控成了黑惡勢力,並被抓失去自由1264天。
1972年,梁明出生在黑龍江省拜泉縣,家中排行老六。15歲時,父親去世,他17歲開始去工地幹力工,25歲開始包壹些小活,“我體格好,力氣大,逐漸掌握這裡面的技術竅門,慢慢有了壹些人脈。”
2011年,梁明離開拜泉縣,進軍離家300公裡之外的黑河。2014年,他在黑河成立了自己的建築公司,壹家人也搬到黑河居住。隨後,梁明接到了這麼多年來最大的項目:承建黑河市北國明珠舊改項目工程(原名“幸福大市場棚戶區改造工程”)。
梁明的合作方為鴻鑫公司,工程的總價被認定為7186.5237萬元。梁明向鴻鑫公司交納了100萬元保證金,約定開工後壹次性返還。
然而,在梁明在同鴻鑫公司的後續合作中,產生多筆借款,因鴻鑫公司多次未按期足額兌付欠款和工程款,雙方多次出現爭執。2016年12月25日,梁明帶領被告人曲東洋到鴻鑫公司金雙辦公室索要工程款,隨後,梁成龍與工程分包商被告人辛洪波、王力平、劉百成、車愛勇、宋超剛等人相繼到鴻鑫公司索要工程款。雙方在辦公室內發生沖突。2016年至2017年,梁明多次通過與鴻鑫公司簽訂合同、借據確認債權。至2017年11月15日,鴻鑫公司仍欠梁明工程款1141.8773萬元,並有借款未足額還清。
“2016年12月25日去要錢,是因為工程封頂了,要給工人發工資。錢沒要到,最後我是通過借錢才讓大家回家過年。”梁明說,2016年底的討要工程款、2017年初接受用188個車庫抵償1500萬工程款、委托弟妹席志麗起訴鴻鑫公司追償欠款、堆積在北國明珠贰期場地的建材和設備在被搬遷過程中發生沖突,這幾件事最終被指控為惡勢力團伙“針對鴻鑫公司實施的多起犯罪”行為。
2018年5月7日,梁明、梁成龍、曲東洋、劉百成、車愛勇在黑河市愛輝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同年5月8日,辛洪波、王力平被抓;同年6月1日、7月18日,宋超剛、梁淑玲、梁柱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同年7月19日、7月20日,魏欣、張偉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到案;同年8月15日,席志麗被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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