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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4-29 | 來源: 直新聞 | 有39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賴清德
直新聞:劉先生,賴清德聲稱,柒拾年前簽訂的《舊金山和約》,只規范了日本放棄台灣壹切權利,並沒有提到台灣的主權歸屬問題。對此,你怎麼看?
特約評論員 劉和平:我注意到,對此國台辦新聞發言人馬曉光的回應是,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取代中華民國政府成為全中國的唯壹合法政府和在國際上的唯壹合法代表,完全享有和行使中國的主權,其中包括對台灣的主權。
而在我看來,賴清德這個發言實際上是赤裸裸地亮明了自己的“台獨”主張。他不僅從《舊金山和約》相關條款引述出所謂“台灣歷史地位未定論”,而且衍生出了“台灣前途未定論”。也就是,台灣不僅不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部分,也不是屬於孫中山先生創立的那個中華民國的壹部分,在這種情況下,未來台灣的地位與前途只能由2300萬民眾通過所謂“公投”的方式來決定。這實際上是在為通過“公投”的方式建立所謂的“台灣共和國”尋找法源與理論依據,甚至不排除這是在為接下來的“公投制憲”與“法理台獨”預先熱身與造勢。
事實上,賴清德提出的“台灣地位未定論”與“台灣前途未定論”的核心理由是經不起推敲的。因為《舊金山和約》雖然沒有詳細說出台灣的歸屬問題,但是《舊金山和約》的法理依據是來自於贰戰末期的《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這兩份重要的歷史文件都明確規定了,日本必須要在戰後將台灣歸還給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而在抗戰勝利後,也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之前,日本還與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簽訂了《中日和約》,《中日和約》第贰條明確規定,日本業已放棄對於台灣的壹切權利、權限與請求權。我想請賴清德先生睜開眼睛看清楚了,當時日方是跟中華民國簽訂的《中日和約》,並不是跟美國、英國或者世界上其他國家簽訂的。假如日方不是把台灣歸還給當時的中華民國,為什麼要在全世界壹百多個國家中單獨挑中華民國來簽訂這個和約?難道賴清德連這點邏輯思考和推理能力都沒有嗎?
從中我們可以看出,賴清德提出的所謂法理依據與邏輯鏈條根本就不值壹駁,我們反而需要關注的是,賴清德為什麼會在這個節骨眼上再度公然提出自己的“台獨”主張。我認為,很顯然這跟當前的俄烏局勢密切相關。以賴清德為首的“台獨”勢力並沒有從俄烏沖突導致烏克蘭軍民生靈塗炭變成壹片焦土的慘況中,得出“台獨”搞不得、兩岸打不得的教訓,反而從俄羅斯在烏克蘭的特別軍事行動進展並不順利,甚至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准備利用這場戰爭來徹底拖垮俄羅斯中,得出了“即使台灣‘獨立’中國大陸也不敢打”的錯誤結論,並因此而准備在“台灣獨立”問題上躍躍欲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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