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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04 | 來源: 觀察者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韓國 | 字體: 小 中 大
當地時間5月3日,在總統文在寅任期內的最後壹次國務會議上,韓國國務會議批准頒布旨在“分離檢方偵查權與起訴權”的兩大法案,維系74年的現行韓國刑事司法體系面臨大變革。
綜合韓聯社、《韓民族日報》等報道,3日上午,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以164人贊成、3人反對、7人棄權通過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當天下午,文在寅隨即召開國務會議,同時批准頒布了《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和上月30日通過的《檢察廳法》修正案。由此,有關法律頒布實施所需的行政程序畫上句號。
5月3日,韓國國會召開全體會議表決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圖片來源:韓聯社
新通過的兩項法案大大削弱了有“最強權力中心”之稱的韓國檢察系統的權力。
原《檢察廳法》第4條中規定,檢方具有對“六大犯罪”——即“腐敗、經濟、公職人員、選舉、軍工項目、大型事故等總統令規定的重大犯罪”的偵查權。修正案頒布後,檢方將被禁止直接偵辦“六大犯罪”中的肆項,偵辦范圍只保留“經濟和腐敗犯罪”。新法案還規定,其原有的偵查權將被移交警方,檢方將只具備起訴權,且檢察官不得對本人偵辦的案件提起公訴。
原《刑事訴訟法》第196條中規定,檢方具有“直接偵辦的權限”。修正案中廢除了該條,規定僅“在不損害同壹性的范圍內”允許檢方補充調查。此外,該修正案中還明文規定“禁止另案偵查”,即偵查機構不得為偵辦在查案件而在無合理依據的情況下以不當手法調查其他案件,同時新增“檢察機關繼續行使對警察職務的偵查權”的內容,以牽制和控制警權。
韓媒指出,這意味著,韓國將完全分離檢方的直接偵查權與公訴權,並“完全剝奪檢察偵查權”。據悉,兩項修正案設有4個月的寬限期。此外,考慮到6月舉行地方選舉,檢方的直接偵查啟動權將維持到地方選舉公訴期滿的12月底。
文在寅3日在國務會議的閉門會議環節表示,權力機關改革是燭光政府(指通過舉行民主和平的燭光集會成功彈劾前任總統而出台的政府,即文在寅政府)的重大使命和國民的夙願,調整檢警偵查權和檢察機關改革符合時代潮流。
青瓦台發言人樸炅美當天發布書面簡報稱,文在寅稱現政府將“國民是政府的主人”作為施政首要目標,推動符合民主制衡原理的制度改革,確保權力機構恪守本分,不被政治勢力利用。
文在寅指出,《檢察廳法》修正案和《刑事訴訟法》修正案將檢察機關的直接偵查范圍縮小到反腐和經濟領域,並實現檢方的偵查與公訴分離,防止檢察官迫使嫌疑人對無關本案的另案進行自白或陳述。
5月3日,在韓國總統府青瓦台,文在寅(左贰)宣布其任內最後壹次國務會議開始。圖片來源:韓聯社-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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