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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5-18 | 來源: 螞蟻說法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死刑!”廣西河池,壹男子為了長期占有情人,達到長期和情人保持不正當關系的目的,半夜潛入情人家中,將情人丈夫殺害。近日,某法院已將罪犯李某驗明正身,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男子李某和女子楊某是通過聊天認識的,按理說,楊某也是肆拾好幾的人了,到了這個年齡,平平淡淡地過好日子就是,誰曾想到,楊某認識李某後不久,就出軌了李某,成為了李某的情人。
兩人非常大膽,楊某丈夫吳某出去打工後,李某就到楊某家裡和她非法同居,出雙入對,他們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吳某不可能知道,殊不知紙包不住火,兩人的事情終究被吳某發現。
按照正常的劇情發展,應該是吳某覺得受到侮辱,要找李某算賬,和他拼個魚死網破,但劇情沒有按照正常的步驟發展,吳某只是約束楊某,讓她不要再與李某來往,並沒有去找李某麻煩。
讓人沒想到的是,第叁者李某絲毫沒有第叁者的覺悟,他覺得吳某妨礙了他和楊某兩人,只要吳某死了,他就能繼續和楊某在壹起,遂產生了殺害吳某的念頭。
事發前,李某准備好水果刀、電棍、塑膠手套和口罩等工具後,從廣東坐車到廣西,並在凌晨到吳某家附近踩點,最終,在壹個月黑風高夜,李某用吳某電動車上的鑰匙,打開了吳某家房門,進到其家中。
事發時間是凌晨3點,當時吳某已經熟睡,對即將發生的事情,毫不知情,李某確定沒找錯人後,先用電棍將其電暈,然後用水果刀將其殺害,逃離現場。
生命是行使其他壹切權利的基礎和前提,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
《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拾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3-10年有期徒刑。
上述說的情節較輕,是指壹些特殊情形,最常見的是我們熟知的防衛過當致使死亡,除此之外,還有壹些激情殺人,也會被認定為情節較輕。
比如,因被害人嚴重過錯而引起行為人的情緒強烈波動,使行為人失去理智、失控而將他人殺死的行為。
什麼情況下會被判死刑呢?刑法第48條規定,死刑只適用於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對於應當判處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同時宣告緩期贰年執行。
由此可見,法院要判死刑,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壹,其所犯罪行必須是極其嚴重的。
所謂罪行極其嚴重,是指犯罪行為對國家、社會和人民的利益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同時也指行為人具有極其嚴重的主觀惡性。
第贰,應當判處死刑,什麼屬於應當判處死刑呢?
《全國法院維護農村穩定刑事審判工作座談會紀要》(已失效)中談到,對故意殺人犯罪是否判處死刑,不僅要看是否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結果,還要綜合考慮案件的全部情況。
簡而言之,需要根據行為人的動機、主觀惡性、造成的後果、社會影響和手段等綜合判斷。
最終,法院經審理後認為,李某為達到與他人之妻長期保持不正當關系的目的,深夜持凶器入室殺人,犯罪動機卑劣,情節、後果嚴重,已達到不殺不足以平民憤的程度。
最後,我國實行的是死刑復核制度,《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這種報請復核,應當按照法院的組織系統逐級上報,不得越級報核。
所謂的復核,就是上級法院對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後,覺得沒有問題,最終上報到最高院,由最高院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決定。
換而言之,法院在對李某執行死刑前,最高院已經對李某的案件進行過全面審查,確保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
也就是說,作出判決的法院和復核的法律,都覺得李某不能被原諒,判其死刑,是其罪有應得!
@螞蟻說法 對於這件事,你怎麼看?關注熱點問題,探討人心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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