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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03 | 來源: 徐曉民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男子稱穿漢服逛市場被嘲笑辱罵# #媒體人周刊# #頭條熱榜# 第壹,穿漢服是個人自由,其他人沒有權利嘲笑和辱罵,也不該嘲笑和辱罵。這是壹個豐富多彩的社會,人們穿什麼,如果不存在政治錯誤,那是選擇的自由;第贰,穿壹身漢服,也不代表就是有文化、有品行,恰恰相反,這名男子就因盜竊罪被判刑7個月;第叁,在這件事中,保安不該歧視穿漢服的男子,應有壹顆包容之心,而該男子頭撞玻璃,撞得頭破血流,卻是自己的過錯,屬於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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