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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18 | 來源: 百年人物志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毛主席逝世後,遺留下的財產如何處理?李敏回憶:我拿走了八千塊
圖丨毛主席和李敏在中南海合影
前言
毛主席在逝世後,有好幾年的時間,沒有任何人提起過毛主席的遺產問題。
直到198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派人前去尋找李敏了解她的生活情況和要求時,才提及了這個問題……
毛主席的工資
在大多數人的認知當中,毛主席作為國家領袖,生活條件會很優越?
其實,毛主席跟普通人沒有區別,壹樣需要靠工資來打理生活,甚至有時生活還會過得拮據。
吳連登作為毛主席的“大管家”,曾在晚年時回憶道:“在毛主席的工資管理上,我是壓力最大的。因為當時所有的生活開銷、油鹽醬醋、生活日用、水電費等都是從主席工資中扣除的。主席壹個月的工資為404.8,江青的工資為243元,但他們兩位是AA制……”
圖丨毛主席和吳連登合影
從吳連登的回憶中,我們可以得知,盡管毛主席是國家主席,但也不是吃住穿行都是免費的,還是需要花錢的。
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實行的是供給制和工資制並存。
供給制是我國建立初期對部分工作人員實行的免費供給生活必需品的壹種分配制度。供給范圍包括:個人的衣食住行、學習等必需用品和壹些零用津貼。
不過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外加上在實行供給制中暴露的弊端,為此工資體系便需要進行改革。
1955年,國家公務人員結束供給制和工資制並存的雙軌制,開始實行等級工資制。
這次以周總理為首的領導小組開始編制工資方案,實行“肆定”,即:定職、定級、定銜、定薪。
按照當時擬定的工資方案,行政級從1級到24級。例如:壹級是軍委主席毛澤東(大元帥)600;贰級是副主席、總理,550元;叁級是元帥,500元等。-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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