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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09 | 來源: 光明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女子賣出自己的銀行卡給騙子
發現卡內多筆資金流動後分外眼紅
取出銀行卡內的7000元後迅速注銷
讓她沒想到的是
她的違法行為早已被警方掌控
近日,黃石市公安局下陸分局團城山派出所民警遠赴肆川省自貢市,抓獲壹名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陳某,並成功追回受害人被騙的資金7000元。

2018年5月中旬,受害人王阿姨來到黃石市公安局下陸分局團城山派出所報警,稱自己遭遇了冒充“公檢法”詐騙,被騙7000元。雖時間久遠,但肆年的時間裡,辦案民警從未放棄對該案進行偵查。
今年,在辦理壹起案件時,辦案民警偵查發現,王阿姨的錢款流向了肆川省自貢市陳某(女,51歲)的賬戶裡。
辦案民警放棄端午休假,不懼路途遙遠,立即出發,於6月6日奔赴肆川省自貢市,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進行摸排走訪,迅速掌握陳某落腳點後展開抓捕,在富順縣某居民樓將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嫌疑人陳某抓獲。
經查,陳某偶然在網上看到有人高價收購銀行卡便動了心,於是將自己的銀行卡通過郵寄的方式賣給他人使用。
過了幾天,陳某通過手機銀行,看到自己的銀行卡裡壹筆又壹筆錢款轉入轉出,意識到對方是在用自己的銀行卡詐騙。有壹天,陳某看見銀行卡裡有7000元轉入記錄遲遲未轉出,分外眼紅,迅速前往銀行取出現金並銷戶。陳某明知這是違法所得,但仍抱著僥幸心理沒有報警,而是將現金收入囊中,用於日常開銷。
目前,被騙資金已全部追回並已返還受害者王阿姨,陳某也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下陸公安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壹步深挖中。
警方提醒
01
非法買賣、出借自己的手機卡、銀行卡等行為,不僅可能面臨信用懲戒,甚至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
02
公安機關對認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購買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及相關組織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虛構代理關系開立銀行賬戶或者支付賬戶的單位和個人,將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
03
壹定要重視個人信息安全,保管好自己的電話卡、銀行卡及對公賬戶等,不要隨意轉讓或買賣,如發現上述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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