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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7-16 | 來源: 開屏新聞聚焦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7月14日,網傳上海靜安區臨汾路某居委會私自上門強制給98歲老人接種疫苗,導致基礎病發作壹事,引發網友熱議。接受媒體采訪時,居委會工作人員表示,此事正在積極處理中,“當時是醫生跟我們居委會幹部都去的,而且是在經過了他們的同意後,並且在醫生評估他們身體狀況可以打的情況下才打的。老人的情況不行,就硬給他打,這個是不存在的。”

對於居委會的說法,老人家屬並不認同。壹名自稱是老人家屬的網友留言表示,老人常年臥床不起,且有精神疾病,如何能有自己的判斷能力?
雙方的說法在事實層面並沒有大的沖突,分歧主要集中於對“同意”的認定。從常識來看,“同意”應該是具有行為能力的人的壹種真實意思表示。而對於壹個接近百歲,常年臥病在床且有精神疾病的老人來說,不要說同不同意打疫苗的判斷能力,就是什麼是疫苗,他都未必清楚是怎麼壹回事。不知道居委會和醫生哪來的自信,就認定老人已經“同意”。
家屬還透露了壹個關鍵細節,“老人並沒有簽字,字是不認識的人代簽的”。那麼這個字究竟是誰簽的,顯然需要壹個正面的回答。而居委會的工作人員表示,“理論上簽字的東西應該是有的,但是那些簽字的東西不會是交到我們這邊,最後肯定是都交給交到醫生那邊去的。”
簽了就是簽了,沒簽就是沒簽,什麼叫“理論上簽字”?按照這樣的邏輯,我們是不是可以認為,這名9旬老人理論上被強制性打了疫苗?
強制從來不是壹個好東西,尤其是涉及公眾切身利益的時候。特殊情況下,為了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需要,我們需要讓渡壹部分權利,被強制性地要求去做某些事,但應當盡可能控制在必要的范圍內,不能隨意擴充,更不能打著“為你好”的名義肆意妄為。因為強制的范圍壹旦擴大,就必然導致權力亂作為乃至於權力濫用。
個別地方、個別人員對高齡老人實行強制打疫苗,包括對沒有打疫苗的人實行行政強制措施,背後無非是壹種政績思維,為了完成上級交待的任務,甚至把完成任務置於個體的身體健康之上,這是對疫苗接種“應接盡接”政策的嚴重誤讀。
事實上,自從實施疫苗接種以來,國家衛健委等相關職能部門就曾多次強調要遵循“知情、同意、自願”的原則。這樣的強調,是科學而審慎的,因為疫苗接種對預防新冠有效果,但作用於不同人群,尤其是有基礎病的高齡老人,其不良反應仍有待觀察。也正因為如此,我們的疫苗接種工作壹直是漸進式,先從青壯年開始,再逐步推廣到未成年人、老年人群體,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穩步推行。
但總有人違國家政策而行,總有人“立功”心切,在現行政策基礎上自我加碼,搞突然襲擊和強制接種。這不僅不利於我國疫苗接種相關政策的科學有效推行,反而是在人為制造恐慌情緒,加劇公眾對新冠疫苗的誤解和成見,破壞防疫大局。科學防疫、精准防疫,就是在強調不能防疫過度,從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在防疫與正常生活之間保持適度的平衡。而不是以防疫之名為所欲為。今天可以強制性地給9旬老人接種疫苗,明天是不是看誰不順眼就打上壹針?這比新冠病毒更令人擔心,實則也是在拖疫苗接種的後腿。-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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