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 2022-09-17 | 來源: 普法先鋒官方號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逼迫原配坐牢的福建“最毒小叁”,已被刑事拘留
有計劃有預謀、利用人脈關系,實施敲詐勒索、虛假訴訟,通過看似合法的手段鯨吞上億資產後,還要想方設法將原配送進監獄……福建廈門的柳某某,曾被網友稱為“最毒小叁”。
從2019年起,媒體多篇文章對柳某某涉嫌犯罪問題進行了曝光。
媒體曝光後,福建漳州南靖縣公安局耗費大量人力財力精力,對此展開了全面偵查。2022年9月3日,南靖公安終於偵破此案,柳某某被刑事拘留!
當天,在南靖金上湯溫泉景區目睹柳某某被辦案人員帶走的當地村民,向筆者證實了柳某某被刑拘的事實。據稱,針對柳某某涉嫌刑事犯罪問題,南靖公安已向南靖縣人民檢察院提請批准逮捕,目前南靖檢察正在進壹步審查當中。
【案件回顧】
浙江溫州知名企業家周先生,數年前來到福建廈門投資,認識了柳某某。柳某某明知周有家室,仍不斷獻殷勤。周沒想到這是陷阱,輕易信任柳某某,讓她進入公司上班,還將公司的公章、營業執照、賬本等資料交給她保管。未料,壹張擄奪大網已經悄然鋪開。
2010年4月,祝某某給丈夫周先生賬戶匯了1000萬元,用於漳州中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注冊驗資。周先生將銀行卡和身份證交給柳某某辦理“中靖公司”登記注冊手續。沒想到,柳某某將其中200萬元轉進自己賬戶,然後再將該200萬轉入驗資賬戶。
接著,柳某某在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章程、股東會決議等材料上假冒周先生的簽名,從而形成柳某某向“中靖公司”出資200萬元而持有該公司20%的虛假的股權,為今後敲詐勒索創造條件。
2013年,看到周先生在南靖、廈門投資上億元後,柳某某認為時機已經成熟,決定開始行動。她先是扣押周先生投資的叁家公司的所有資料,繼而多次使用暴力對周先生進行恐嚇,甚至持刀追殺,逼迫周於2013年4月與她簽訂《股權轉讓合同》,以虛構退股為名對周先生敲詐勒索1300萬元,以虛構其辦事費為借口向周先生敲詐勒索500萬元及別墅壹套,兩項合計價值2000萬元。
考慮到公司印章及賬本等相關資料都在柳某某手上,而公司開發的項目當時施工單位已經進場,房產營銷工作在廈門、漳州等各地已經鋪開,倘若停工1個月,所產生的罰款及賠償不可估量,必將讓公司遭受慘重的經濟損失。但如果要去補辦公司的相關資料,至少需要壹年時間。因此,為了讓投資項目順利進行,周先生在萬般無奈之下,不得不在柳某某擬好的協議上簽字。
為了確保上述2000萬元能得逞,2013年6月25日,柳某某將周先生囚禁在南靖縣的深山野嶺,逼迫周與她再簽訂壹份股權轉讓款的擔保協議,該擔保協議寫成房屋買賣合同。
合同約定:廈門伍華置業有限公司取得“翔安新城區3號地塊”項目的土地使用權、開發權,她(柳某某)為該項目的取得和開發提供了大量的勞務,而周先生名下的“廈門德旭公司”占有伍華置業33%的股份。因此,周先生和德旭公司應將該項目其中建築面積1000㎡的房屋,以4000元/㎡的價格(經評估該項目SOHO辦公房屋為15018元/㎡)出售給她作為補償。
實際上,早在2010年2月22日,伍華置業就已通過正常的招拍掛取得了該地塊的使用權;半年後的2010年7月28日,德旭公司才與伍華集團簽訂股權轉讓協議,因此兩者沒有任何關系。也就是說,柳某某稱“為該項目的取得和開發提供了大量勞務”,純屬子虛烏有。
柳某某似乎對法律很精通,或許背後有高人指點,或許存在利益集團。她知道法院審判對證據及債權債務關系的審查很嚴格,而仲裁委相對就要寬松的多,大多只是形式上審查。於是,柳某某拿著這些合同,全部向廈門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而廈門市仲裁委果然“不負眾望”,在不審查周先生與柳某某是否存在真實債權債務的情況下,不問緣由,直接裁決周先生應支付柳某某共計3000多萬元。-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
原文鏈接
原文鏈接:
目前還沒有人發表評論, 大家都在期待您的高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