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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02 | 來源: 丹尼爾先生 | 有3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人生究竟是什麼?有作家概括為:人之生態也。即機體與滅生因素斗爭之過程。生存、成長、成熟,我勝病害也;傷殘、衰廢、死亡,病害競我也。
從來沒有人主動要求來到這個世界,可見每個人的誕生是被動的,但選擇如何生活卻是主動的。阿德勒因此表示:“沒有壹個人是住在客觀的世界裡,我們都居住在壹個各自賦予其意義的主觀世界。”
澳瑞森 • 梅倫則說:“人類心靈深處,有許多沉睡的力量;喚醒這些人們從未夢想過的力量,巧妙運用,便能徹底改變壹生。”榮格表示:“你沒有覺察到的事,就會變成你的命運。”
壹個真正活得通透的人,壹定是洞穿人生真相的人。本期推文,特別分享8個人生真相,或許會幫你穿透人生的迷霧,少走壹些不必要的彎路。
無知者們是不自由的
因為他們要面對的是
壹個完全黑暗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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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人生第壹要務,不是追求幸福,而是尋求意義
在回顧與幸福有關的文獻時,桑婭•呂波密斯基、謝爾登和戴維•施卡德都認為:“人類的幸福感主要取決於叁個因素 —— 遺傳基因、與幸福有關的環境因素,以及能夠幫助獲得幸福的行動。”
在這叁個因素中,基因是先天決定的,外部環境也是我們無法完全掌控的,唯有幫助我們獲得幸福的行動,是個人可以通過行為和練習,擁有決策力量的。心理學家甚至認為,這個因素是增強幸福感的最大因素。
那何謂能夠幫助我們獲得幸福的行動呢?
哲學家威廉•施密德認為,幸福有叁重層層遞進的層次:第壹重是‘運氣’,人的誕生就源於偶然的幸運,‘運氣’好的人可能有好的父母;第贰重是快樂,內心感到平和幸福;第叁重是充實,這是最高層次的幸福。這讓你正在度過有意義的壹生。
施密德因此表示:生活總是有幸福和不幸福的部分,而幸福也並非人生的第壹要務,追求生活的意義才是。歌德也曾說過:“誰要是生來就具備某種才能,而又為此而生活,那他就由此找到最美好的人生。”
未經審視的人生是無意義的,無意義的人生必定是不幸福的人生,生活的價值在於尋求意義感。人在尋找幸福,其實是在尋找意義,幸福只不過是被選中代替意義而已。意義是人生的基礎,有意義的地方就有幸福。
而由快感到快樂,再到更高層的充實,是逐層遞進的叁重意義的幸福。權力、金錢、聲望都是獲取幸福的手段,幫助人們增加幸福感的壹種工具,而不是人生目標。好的人生,是壹種過程,而不是壹種狀態;它是壹個方向,而不是終點。
NO.2幸福存在於閒暇之中,閒暇是最美好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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