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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14 | 來源: 東森新聞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壹名女生跟男生分手後,沒想被男生媽媽追討費用。(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情侶交往期間,會壹起吃飯、逛街、出游等等,而這些花費計算,每個人做法不同,壹般而言,分手後不太會追討費用,但是在中國山東省有壹對情侶分手後,前男友的母親竟然列出清單,上面詳細記錄2人交往期間所用的開銷,並要求女生還錢,而這件事曝光後,也在網絡上掀起壹番熱議。
根據陸媒報道,女生和相親對象認識壹個月後,相處過後覺得個性不合,認為對方是“媽寶男”,因此提出分手,沒想到分手後,男生的媽媽竟然列出2張清單,裡面寫著2人交往期間的各種花費,像是,停車費、油費、牛奶、月餅等等,壹些小錢都記錄在裡面,女生看見清單後非常生氣,雙方還在協調當中。
可以從手寫清單中看到,金額從拾元至百元人民幣都有,其中包含像是麵條、米、豬肉、火龍果、芒果等等各種瑣碎項目都記錄在裡面,網友看到清單後也直呼不可思議,留言表示:“那女方的消費怎麽算?”、“分手就對了!”、“這也太詳細了,每次的購物發票都留著呢”、“真應該說分手快樂!”
不過分手後到底需不需要還錢?根據民法規定,若有明確借款並且承諾償還,在法律上,是屬於“消費借貸”。依《民法》第478條規定:“借用人應於約定期限內,返還與借用物種類、品質、數量相同之物,未定返還期限者,借用人得隨時返還,貸與人亦得定壹個月以上之相當期限,催告返還。”不過如果是雙方共同消費,通常不會要求對方壹定要償還,但男方媽媽竟將每壹項都條列出來,要求女生還錢,這也讓網友們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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