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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11-15 | 来源: 风声 | 有0人参与评论 | 字体: 小 中 大
事实上,《20条》是基于专家科学研判,基于病毒的变化采取的方案。正是病毒的变化,让很多措施不再有必要。比如,病毒潜伏期变短,自然隔离时间就可以缩短。但地方政府还未吃透这些变化,所以,基于压制病毒感染人数的目标,仍然会采取更严格的政策。
第三个原因是,权力与义务的不对等。
一些地方对次密接采取赋黄码的方式。如果说把次密接判为密接的,由居家隔离变为集中隔离,政府还有成本的话,那么,赋黄码的方式,政府就根本没有成本。没有成本的事,做起来自然容易。至于有些地方,要求隔离自费,那自然更没有动机取消。
面对这些现象,现在看上级政府只能是加强监督--效果也未可知。《20条》中,关于属地责任是这么提的: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但更重要的是,某种程度上《20条》是否能带来防疫大趋势潜移默化的、不可改变的变化。而这,最终会改变基层政府的做法。所以,这一切还有待时间去完成。-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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