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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1-07 | 來源: RFA自由亞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新冠疫情 | 字體: 小 中 大
#事實查核 | #新冠死亡 的中國標准是"全球兩大標准之壹"嗎? https://t.co/LW8tNBuoTg — 自由亞洲電台 (@RFA_Chinese) January 6, 2023
2022年12月以來,在中國大陸疫情管控放開的同時,大部分地區遭遇新冠疫情爆發,醫療資源緊張、民眾缺醫少藥的困境,更有媒體報道稱因為死亡人數陡增,多家殯儀館不堪重負、排隊長龍。然而,官方疫情數據通報的新冠感染、死亡人數與居民感受出現了巨大差距,12月以來全中國的新冠死亡人數僅拾余人。世界衛生組織官員表示,中國目前公布的數據,尤其是死亡人數,“未能充分反映這壹疾病的真正影響”。
2023年1月4日,中國疾控中心公布的當日新冠死亡人數再次為零。在多方批評之下,中國官方依然宣稱數據透明公開。中國駐澳大利亞、法國多家駐外使館近日連續發表宣傳文章,繼續贊揚中國叁年多年來的抗疫成績,其中壹項論據是:與美國上百萬人的死亡數據相比,中國僅有數千例新冠死亡。
中國官方通報的新冠死亡數量為什麼這麼少?
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發現,中國大陸壹直堅持執行的新冠死亡判定標准與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標准不同,與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不同,與印度等發展中國家不同,也與香港、澳門、台灣差距甚大。
在中國大陸,只有新冠病毒引發呼吸衰竭直接導致的死亡,才會被統計為新冠死亡案例。近期,中國官方壹再強調中國將堅持這個判斷標准,並稱之為國際主要使用的判定標准之壹。
在這個指導政策下,大量與新冠相關的死亡未被統計。據《中國新聞周刊》的報道,該刊記者於2022年12月16至18日之間在“北方某市壹家甲醫院”的急診處統計到拾幾位新冠感染後死亡患者,他們多有慢阻肺、冠心病等病史。根據該刊采訪到的北京大學第壹醫院感染疾病科主任王貴強的解讀,這些病例都不會被歸入新冠死亡案例。
針對各方的詰問,2022年12月29日,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吹風會上,衛生健康委醫政司司長焦雅輝表示,“目前全球對新冠死亡的判定標准主要分為兩大類。壹大類是感染新冠病毒後核酸陽性,由於新冠病毒引發呼吸衰竭,直接導致死亡,判定為新冠死亡。那麼還有壹類就是感染新冠病毒以後28天以內全口徑的死亡都計入新冠病毒的死亡。中國從2020年以來,我們壹直采取死亡判定標准就是第壹類的死亡判定標准。”
這個標准在由中國駐法大使館發布的題為《中國抗疫成果不容抹黑篡改》的宣傳文稿中也有所提及,該文中稱中國防疫成果斐然,僅有數千死亡案例,而同期對比,美國新冠死亡超過百萬,法國超過16萬。
然而,在提及死亡標准的評判時,該文批判其他國家所使用的“全口徑”統計不科學,並質問: “設想,壹個人出車禍死亡,恰巧在他體內檢出新冠病毒,那他是算作車禍死亡,還是新冠死亡?
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的不完全調查發現,無論是世界衛生組織,幾個主要的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還是香港、台灣地區,所使用的死亡統計標准,都與中國不同。
另外,雖然其它地區采用的都是”全口徑”統計,但在多個國家的具體統計指南中,明確規定了意外、外傷等死亡原因,不計入新冠死亡的案例。
具體來說:
世界衛生組織:定期更新的《COVID-19臨床管理 動態指導文件》指出,“COVID-19導致的死亡被定義為:除非有明確的與COVID-19疾病無關的其他死亡原因(例如外傷),臨床確診或確診COVID-19的病例由於臨床相容疾病而導致的死亡。”
雖然世衛組織並沒有規定認定染疫後死亡為新冠死亡案例的具體時間期限,然而,在實際操作中,基本所有國家都采用了28天以上的時間限制。在世衛的病情統計指南中,也使用了28天死亡率作為標准。
世衛組織並沒有建議用“新冠病毒直接導致呼吸衰竭”作為死亡標准統計方法,而是呼吁在目前的標准之上進壹步、更廣泛地統計新冠疫情引起的超額死亡數額,認為目前的死亡案例統計並不能夠真實反映新冠疫情給世界帶來的健康損失,全球實際上與新冠相關的健康損失和死亡案例可能遠超目前統計。
美國:各州的認定標准略有不同,大多認定新冠感染後30-60天後的死亡人數,排除外傷、暴力等明顯非新冠因素。例如:馬薩諸塞州目前的標准為:新冠死亡案例為新冠測試陽性叁拾天內發生的自然死亡案例(亞洲事實查核實驗室注:即非外力意外造成的死亡),或是新冠感染被寫入死亡證明,無論新冠感染的診斷有多長時間。-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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