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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1-14 | 來源: 加拿大中文電台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溫哥華壹名華裔租客於2017 年,因疏忽引致她當時居住的柏文發生火警,對造成大廈內數處損毀,被省最高法院勒令向業主的保險公司支付569,000元。
案情指,2017 年 11 月 14 日,住宅物業Langara Gardens壹座壹個單位發生火警。消防經調查後認為,火警是由單位客廳內的座地燈燈泡觸及易燃物,之後燃點單位內密集的家具所致。
原告壹方涉事單位業主表示,當時單位內囤積大量雜物,質疑火警是因被告疏忽所致,因此根據租約,對方有義務支付相關維修費及租金損失。
法庭認為原告對涉事單位狀況的陳述,與火警後拍攝的現場照片相符,而且被告未提供任何證據來反駁有關陳述。
涉事租客辯稱火警是壹次不幸的事故,且自己有立即采取措施試圖撲滅火勢;又指業主未有為高層建築安裝灑水系統。但法官認為,以事發前單位內雜物的密集程度,引發火災屬可預見,因此裁定被告敗訴,並須支付約51萬元維修費用,及 約56,000元的租金收入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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