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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2-01 | 來源: 以案普法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貴州貴陽,壹女子去女廁所時發現,壹男子趴在女廁所的地上,拿著手機對著隔間內部進行偷拍,擔心被對方得逞,女子大喝壹聲,你在幹嘛?男子聽到後,嚇得立刻從地上站了起來,隨後逃離了現場。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女廁所內燈光很亮,可男子卻沒有壹絲絲顧慮,徑直的半趴在地上,拿住手機進行偷拍,如果不是有人進來,想必男子已經得逞。
事後,網友們對此議論紛紛,有網友氣憤的表示,應當直接從後面給男子壹腳;也有網友稱,最好的做法是拿著這份視頻去公安局報案,讓法律來嚴懲男子。
那麼本案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該如何評價呢?
1、民法典第1033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不得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具體到本案中,雖然涉事場所為公共廁所,但也屬於隱私場所,男子在未經他人允許的情況下,偷拍他人隱私部位,已經構成隱私侵權。
基於此,被侵權者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訴訟,要求男子承擔賠禮道歉、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2、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處伍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伍日以上拾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通常情況下,情節輕微是指初犯、偶犯,臨時起意的觸犯他人隱私,且事後取得了被侵權人的諒解。
就本案而言,從男子的言行舉止來看,男子顯然並不是心血來潮,而是處心積慮已久,否則不會如此的坦然,直接就爬到了地上,所以個人認為,男子的行為屬於情節嚴重,應當在5日至10日內處罰。
3、部分網友提出,男子很有可能是將偷拍的視頻發布到網上,以此來牟利。如果真如網友所言,那麼男子的行為就不單單是違法那麼簡單,而是構成犯罪。
刑法規定,以牟利為目的,制作、傳播淫穢物品的,處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叁年以上拾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拾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具體到本案中,男子是否構罪,刑期長短,都需要公安機關根據調查結果來確定,尚無法來蓋棺定論。
最後,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是出於什麼原因,都必須對男子進行嚴懲。
那麼親愛的讀者朋友,你們如何看待此事,歡迎留言、評論、交流。#男子趴廁所地上偷拍被大聲喝止# 頭條熱榜#2022城事# #我與憲法40年#-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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