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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3-30 | 來源: 加西網 | 有155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近日,聯邦政府宣布修改《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放寬部分限制,外國人又可以購買和開發商業地產。此舉引起加拿大人不滿。

據DailyHive報道,根據加拿大抵押貸款和住房公司 (CMHC) 的說法,這些修正案將“提高希望增加加拿大住房供應的新移民和企業的靈活性。”
修正案於3月27日生效,這些變化激怒了部分加拿大人,認為新變化使外國人“在某些情況下”更容易在加拿大購買住宅物業。
修正案壹經公布就在社交媒體上引起巨大爭議。
壹位用戶在Reddit帖子中談到這些變化時說,好像嫌住房還不夠貴,現在我們不得不再次重新與離岸公司(offshore corporations)和百萬富翁競爭,他們希望再次將資金投入到‘有形資產’(physical assets)。
最初於2022年6月23日,加拿大議會通過了《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Prohibition on the Purchase of Residential Property by Non-Canadians Act),並於2023年1月1日生效,此舉旨在讓加拿大人負擔得起住房。
該法案禁止外國人在2025年之前在加拿大購買住宅房地產,旨在通過該法案遏止過熱的房市,讓加拿大人更容易購房。
但《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無意中破壞了數百個商業房地產交易和開發,主要是因為該法律對住宅物業的定義包括劃分為住宅用途或混合用途的土地,這涵蓋了加拿大的大片商業用地。
聯邦住屋、多元化和包容性部長胡森(Ahmed Hussen)昨日宣布,當局對今年元旦生效的《禁止非加拿大人購買住宅物業法案》進行修例,放寬部分限制。修正案有助於“取得適當的平衡”。
為了向尋求為加拿大做出貢獻的新移民和企業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加拿大政府正在對該法案的規定進行重要修訂。這些修正案將允許新移民通過擁有房屋和企業在加拿大扎根,通過增加加拿大城市的住房供應來創造就業機會和建造房屋。
任何持有工作許可或獲准在加拿大工作的人都可以購買住宅物業。
CMHC表示新規例之下,持有工作簽證有效期剩余183天或以上,或根據移民條例獲准在本國工作的人,將合資格在加拿大購買壹處住宅物業。
現有法案也將被廢除,該禁令不適用於劃為住宅和混合用途的土地。新法案則允許非加拿大公民和外國企業現在可以購買用於住宅開發的物業,並且可以購買被歸類為住宅或混合用途的空置土地,用於住宅開發在內的任何用途。
新規還提高了企業外資控制的門檻。現在非加拿大人需要至少持有10%的股份,則該公司被視為外資控制,之前只需3%。
此外,修訂後的法案允許外國人購買住宅物業進行開發。
同時,聯邦稅務局宣布,將空置房屋(UHT)申報截止日期,由原本的4月30日截止,延至今年10月31日。
有關稅項同樣在今年元旦生效,要求非加拿大居民或非本國公民,每年就他們在本國的任何空置物業,支付有關物業價值1%的稅項。
稅局表示當局了解到受影響業主在稅項開征的第壹年會遇到獨特的挑戰,因此作出這壹決定。
如果未獲豁免,未能及時申報的個人,將被處以最低5,000元罰款;公司最低罰款則為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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