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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6-01-11 | 來源: 萬維 | 有0人參與評論 | 專欄: 親子心得 | 字體: 小 中 大
難道我們中花民族的優良傳統就是棍棒底下出孝子。就是父母擁有隨便毆打子女的權利。這種家庭的暴力還被稱之為傳統美德。
記得小時候,在公園裡游玩,經常看到有家長對哭鬧得孩子上去就是壹巴掌,立喝孩子閉嘴。當時就看不得這樣的事,孩子不是家長的附屬品。孩子也有獨立的人格和尊嚴。正因為孩子是弱者,才不能對他粗暴,否則在他幼小的心靈裡,就有可能留下誰強大,就聽誰話的印象。如果,父母想讓自己的孩子將來成為人格健全,不畏強權的個體,怎麼可以在孩子弱小的時候,粗暴動武。
西方社會把法律引入到家庭關系中,是對婦女和兒童非常有效的保護。在這裡沒有什麼清官難斷家務事。家務事也就是獨立的個體之間的事,有法律來判斷。經常看到有華人在勸誡夫妻打架,女方千萬別報警。 為什麼,沒有人勸說夫妻發生爭執的時候,男方壹定要理性,不能對妻子動手。為什麼,不強調動武的人需要節制,確要強調受傷害的人壹定要引忍。這也是我們中國優秀的傳統文化。那就是在家庭中,婦女和兒童要引忍,而男人和父母的暴力可以不受法律約束。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也可以直認其為糟粕,棄之如敝屣。
可以做壹下調查,有多少童年經常受到父母打罵的孩子在成年之後,沒有怨懟和不滿。中國人太強調父母對孩子的恩澤和權利, 把孩子當作自己的私產,而很少去反省自己怎樣去做父母,把孩子當作壹格獨立的個人去尊重。西方社會把法律引入家庭關系,竊以為是現代文明最成功之處。保護的是婦孺的權利,只是那些經常想動粗的大老爺兒們覺得很不便了,給他們的建議是,最好到穆斯林國家去過壹過大丈夫的癮。- 新聞來源於其它媒體,內容不代表本站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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