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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3-05-10 | 來源: 加西網 | 有0人參與評論 | 字體: 小 中 大
(加西網綜合)大溫兩位華裔女子為了60萬至70萬加元鬧上法庭後,最近BC省法官勒令列治文壹名華裔女子償還欠其保姆的40萬元的債務。
原告華裔女子A某曾為被告華裔女子B某擔任管家和保姆。A某向BC省最高法院對B某提出民事索賠,聲稱B某向她錯錢購買了位於列治文的壹棟房子。
根據《列治文新聞》的報道,法庭文件 顯示54歲的原告A某於2019年4月開始為B某工作。此後不久,B某開始商議購買列治文的房子,並在同壹個月內搬進了該房子。

給錢是共同投資房子?
原告A某在訴訟中稱B某於2019年5月首次向她借錢購買房子。A某和她的兒子聲稱他們壹度和壹個朋友前往納奈莫和B某見面,並在壹個酒店停車場給了她3萬元的現金。
據A某稱B某答應把她的名字寫在房產證上,並答應在6個月後出售房子時,她可以獲得房產增值的壹半。
A某在訴訟中要求除了想要回錢和利息外,還聲稱她對B某擁有的列治文房子擁有公平利益。
但被告B某則稱A某給錢,還款條件和她目前所欠A某的金額則完全不同。
給錢是投資?
根據被告B某的說法,A某是她的股票交易客戶,提供給B某的錢是為了投資。B某也聲稱壹些投資 "做得不是特別好",為此她向A某償還了壹部分錢,但仍有未償款項。
但是,被告B某多次未能遵守法院的命令,未出示可以證明這些錢是用於投資的文件,法院認為她承認自己欠下A某的債務,也認為她承認用原告的錢購買了列治文的房子。
兩人試圖解決債務問題
法庭文件顯示當A某和B某在2020年3月29日見面時,兩人做了計算,同意被告B某欠原告A某68.01萬元。
當時離B某購買房子已經過去了八個多月。盡管B某在2019年9月終止了工作,但A某壹直在繼續給B某匯錢,包括A某從朋友和家人借來的錢,以及把她在中國的房產抵押出去獲得的款項。
原告A某稱用她在中國的房產做了贰次抵押,以償還她欠表哥的錢。但是原告沒有償還她所欠朋友C某的錢。- 溫哥華網版權所有,未經授權或許可,嚴禁轉載或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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